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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23岁女儿考上硕士父亲拒付学费,女儿把父亲告上法庭:你违反离婚协议

河南省郑州市,23岁女大学生刚考上研究生,父亲说:“我挣钱不容易,以后不再支付学费和生活费”。随后,她把父亲告上法庭:你

河南省郑州市,23岁女大学生刚考上研究生,父亲说:“我挣钱不容易,以后不再支付学费和生活费”。随后,她把父亲告上法庭:你违反了离婚协议。

23岁的研究生小林坐在法庭的原告席上,目光坚定地望着对面的父亲。

这已经是她人生中第二次为了自己的学业站在这里。

事情要从小林18岁那年说起,当时她的父母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上白纸黑字约定:小林由母亲抚养,而她的学费由父亲承担,同时父亲需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本科四年间,父亲确实履行了承诺,不仅承担了学费,还按时足额支付每月2000元的生活费。

2024年,小林本科毕业后成功考取硕士研究生,这本是件值得庆祝的事,然而当她满心欢喜地告诉父亲这个好消息时,等来的却不是祝福。

“你已经23岁了,不再是需要爸爸养活的年纪了。”父亲在电话那头语气冷淡,“我年纪大了,挣钱不容易,我没有能力再供你了。”

小林握着手机的手指微微发白,她试图解释:“可是当初协议上写的是直到学业完成......”话未说完就被父亲打断:“大学本科毕业就是学业完成!”

最让小林难以接受的是,父亲在支付第一年读研学费后,明确表示不再继续支付后续学费及生活费。

多次沟通无果后,小林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

庭审那天,父亲在法庭上反复强调自己的不易:“我每月收入就4000多元,还要维持生活。她已经是成年人了,完全可以勤工俭学。”

小林面对不想承担责任的父亲心如刀绞。她对法官说:“我不是不想独立,只是希望父亲能履行当年的承诺,支持我完成学业。”

法庭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才有抚养义务。

小林父母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小林已年满18周岁;截至起诉之日,小林已满24周岁。

父母为成年大学生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只是基于亲情和道义,而不是法定义务。

最终,法院驳回了小林的诉讼请求。

个人看法:

小林把父亲告上法庭,看似是“大逆不道”,实则是“父母教育缺失”。

按法律来说,小林已经成年,父母不需要承担她的学费和生活费;但按成长来说,小林还是一个未断奶的孩子。

成年子女确实应当逐步学会独立、脱离对父母的依赖。

小林23岁,拥有本科文凭,理论上可以通过勤工俭学、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

父亲虽然在离婚协议上承诺了“支付学费直至学业完成”,这本身是带一种亲情的延续,是父亲对女儿的期待。

但是父亲也有自己的生活,如果每个成年子女都这样要求父母无条件支持,可能会给许多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也不利于成年子女以后的生活。

帮得了一时,还能帮得了一辈子吗?

父母留给子女的不应该是一味无条件的索取,而是学会独立生活的能力。

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最可怕的教育误区,就是用过度满足取代能力培养。”

我们经常会抱怨“现在年轻人就知道啃老”,却未曾反思正是自己长期的过度保护导致形成了这种长期依赖。

父亲提供了充足的面包,却忘记了教会女儿如何做面包。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正如美国作家罗伯特·清崎在《富爸爸穷爸爸》中所说:“真正的教育不是学会依赖,而是学会如何独立。”

家庭不是法庭,亲情无法用条款度量;但同时,成长也意味着学会担当。

因为子女也是家庭的一份子,他/她也需要承担。

信息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 2025年11月20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