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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景区打架受伤风景名胜责任保险是否予以理赔?

(通讯员:吴宇君)一、典型案例2025年5月,某女士在景区游玩,因排队问题与某先生发生争执,导致某女士腿部骨折受伤。后景

(通讯员:吴宇君)

一、典型案例

2025年5月,某女士在景区游玩,因排队问题与某先生发生争执,导致某女士腿部骨折受伤。后景区负责人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在风景名胜责任保险内赔付某女士人伤损失。但根据风景名胜区责任保险责任免除责任,保险公司向客户做出案件拒赔处理。

案例分析

该案件某女士受伤是因与某先生发生争执导致,属他人故意行为,非意外事故。根据《风景名胜区责任保险》责任免除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第七点内容:“旅游者斗殴、酗酒、服用药物、神经错乱、自杀行为及其他故意或犯罪行为”,保险公司对李女士所受损伤进行拒赔。

三、案例启示

风景名胜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风景名胜区域范围内从事旅游管理或经营旅游业务时,因过失(重大过失除外)导致意外事故,造成该风景名胜区内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包括根据被保险人公示的景区管理规定享受免票待遇的旅游者)遭受人身伤 亡或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景区遇到以上行为应及时介入处理,避免矛盾的产生,给景区造成额外不必要的损失。

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出门旅游时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导致个人财产及人身受伤,可及时向景区有关部门反映申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