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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地私授,通道变邻宅:当一纸错证引发宅基地困境

公地私授,通道变邻宅:当一纸错证引发宅基地困境一、集体通道被确权:纠纷的根源性错误临清市唐园镇郭圈村村民王忠然的维权之路
公地私授,通道变邻宅:当一纸错证引发宅基地困境一、集体通道被确权:纠纷的根源性错误

临清市唐园镇郭圈村村民王忠然的维权之路,从一开始就绕不开一个涉嫌违法的关键错误——3米集体通道的不当确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他与同村村民王朝奎原本并非前后邻居,两家之间隔着一条村集体所有的3米宽通道,这是法定的集体公共空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其划入私人宅基地范围。但村委会在宅基地确权时,却将这条集体通道错误地划给了王朝奎,直接导致两人变成直接相邻关系。

2022年2月,王忠然第一次向村委会申请办理宅基地确权证,却被告知“没有房屋不能办”,办理确权的核心是“土地使用权归属”,而非“是否有房屋”。这一答复让他陷入两难:要办证必须先建房,可建房的前提是明确宅基地边界,王朝奎早已在自己宅基地北墙上建墙搭铁板,明显占用其宅基地范围,其在面对拆除要求时,竟提出“王忠然的宅基地上有我1.5米使用权”,却始终拿不出任何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

王朝奎虽持有不动产权证,但这份证书并未明确其宗地范围是否包含原本的3米集体通道。而王忠然的宅基地四至,在2022年4月20日郭圈网格支部委员会的证明中虽有记载(南邻大街、西邻王焕岭、东邻李官寨邻地、北邻王朝奎),但这份证明已是“通道被确权”后的结果,完全回避了“通道确权是否合法”的核心问题。正是村委会这种涉嫌违法的确权操作,以及不动产登记可能存在的信息疏漏,造成了源头性的权属混乱。

二、首次维权:矛盾证明与诉讼驳回的困境

2022年3月16日,王忠然拆除了宅基地上的危房,正式启动建房准备,再次要求王朝奎拆除占用宅基地的墙和铁板、搬走杂物,并填平东墙外侧可能导致墙体倾倒的排水沟。但王朝奎依旧拒绝,双方矛盾彻底爆发。

无奈之下,王忠然在2022年5月向临清市法院提起诉讼,可这场维权却被两份自相矛盾的村委会证明拖入困境。2022年5月23日,郭圈网格支部委员会给王朝奎出具“双方因宅基纠纷调解无果”的证明;仅3天后,该支部委员会又给王忠然出具“经核实灰掘(边界标志),无边界纠纷”的证明。同一个基层组织短期内出具截然相反的材料,直接干扰了司法判断。

最终法院采信了“存在纠纷”的证明,以“属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需政府处理”为由驳回起诉,可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才需政府介入,而王忠然已提交灰掘作为边界证据,王朝奎的占用行为本质是妨害物权。

他难以接受,自己有边界标志佐证权属,对方1.5米的主张毫无证据,仅凭矛盾证明就否定合法诉求?更让他陷入绝境的是,法院将问题推给政府,可他从2月申请确权就因“没房屋”被无理拒绝,政府部门在宅基地确权上的不作为,让维权之路刚起步就戛然而止。

三、补充证据仍难破“确权前置”死循环?

第一次诉讼失败后,王忠然没有放弃,开始针对性补充合法有效的证据。2024年,他经村、镇两级部门盖章批准取得《唐园镇农村住宅翻建备案表》,明确宅基地四至和面积,承诺“翻建不超范围”,间接证明了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山东方通测绘公司2024年1月制作的《勘测定界图》,标注详细界址点坐标,属于专业机构出具的权属边界证明;2024年8月22日郭圈网格支部委员会的证明,经会议超半数同意,确认争议宅基地属王忠然所有,有18人签字按印。

在他看来,这些证据已足以证明权属,于是在2025年再次向临清市法院起诉,可2025年7月16日,法院却以“无不动产权凭证,备案表和勘测定界图仅证明建房条件”为由再次驳回,忽视了不动产权证并非宅基地使用权的唯一证明,《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原则下,长期使用事实、村委会证明、建房备案等均可作为权属参考,尤其在政府未履行确权职责时,法院理应结合现有证据综合判定,而非以“无产权证”搪塞。

王忠然随即上诉至聊城市中级法院,强调“村委会后续证明无纠纷、没办证是因政策限制、备案表批准即说明无土地争议”,但2025年8月26日的二审裁定仍维持原判,坚持“需政府先确权”。

这场耗时一年多的证据补充,最终还是没能打破“先确权再维权”的司法逻辑,而政府“先建房再确权”的要求又与司法逻辑形成冲突,将他牢牢困在“不确权不能建房,不建房不能确权”的死循环里。

四、结语

从2022年2月到2025年,王忠然的维权路已走了三年半,他的诉求一次次被驳回,问题始终停留在“需政府确权”的阶段。

王忠然想要的从来不是额外的利益,只是一个明确的说法:自己的宅基地边界到底在哪?被占的地方能不能收回?集体通道的错误确权能不能改过来?这些本该由相关部门主动介入解决的问题,却让他在法院和政府之间来回奔波三年多。希望这场漫长的维权能被正视,别让合理诉求在“确权前置”的循环里,再被搁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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