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知州、知县,是古代地方长官的常见称呼,我们经常在影视剧或者小说里看到。那么问题来了,这几个“知”有什么区别,到底哪个官更大呢?

要理清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古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经历了一个从二级制到三级制的演变过程。
秦、汉时期,地方主要是郡、县二级。 郡的长官叫太守,县的长官叫县令或县长。此时的州,还不是行政区,而是一种监察区。
唐朝后期,地方主要是道、州、县三级。 宋朝改“道”为“路”,实行路、州、县三级。但“路”这个层级职权比较分散,不像现在省一级政权那么明确,所以州的长官依然非常重要。
元朝开始,施行行省制度,地方变为省、府(路)、州、县的多级复合结构。 到了明、清两代,地方的行政区划基本稳定为省、府、县三级。
理解了层级,我们再来看看这几个官职本身。
1、知县
这个最好理解。“县”是中国古代最稳定、最基础的地方行政区划,两千多年没变过。
“知”是“主持、执掌”的意思。知县就是主持一县政务的官员,俗称县太爷、七品芝麻官。作为一个亲民官,知县权力不大,但什么都得管,税收、司法、教育、治安等等,堪称“杂活之王”。
2、知州
“州”在唐朝以后成为一级行政区划,介于中央和县之间。
知州就是主持一州政务的官员。但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直隶州。它直接隶属于省,级别与府相同,其长官知州一般为正五品。
另一种是散州(又称属州)。它隶属于府,级别比县略高,但依然算基层单位,其长官知州一般为从五品。
知州通常管辖几个县,是知县的上司。
3、知府
“府”在唐、宋时期是重要的“州”升格而来。到了明、清,府成了省之下、县之上最主流、最常见的一级行政区划,可以理解为现在的“地级市”。
知府就是主持一府政务的官员,一般为从四品官。他下辖若干个县,是知县们的直接顶头上司,负责统筹全府的政务、财政、司法等,权力比知州要大,管辖范围也更广。
总结一下:
从明清时期的普遍情况来看,这三个官职的大小和管辖关系是:
知府 > 直隶州知州 > 散州知州 > 知县
可以这样理解:
知府: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管理一个地区。
知州(直隶州):类似于现在省直辖的县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级别较高,直接对省负责。
知州(散州):类似于现在地级市代管的县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级别比普通县略高。
知县:就是县长,基层父母官。
所以,下次再看古装剧,看到一个官员是知府大人,那基本就是地方上掌握实权的大官了;而知县则是具体干活的基层领导。现在,你分清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