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道县上关街道东进村丁塘自然村村民唐团佑拿到了6.8亩马尾松林的林权证,使用权至2080年,却没想到这本证件,会在两年后卷入一场关乎全村650亩林地(450亩公益林、200亩一般林地)的维权风暴。
2012年,道县国土资源局启动洛湛铁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时任上关街道工作人员唐志佑利用代理村支书权力,以“该片林地是荒山”为由骗取申报该项目。这片土地实际是以油茶树为主的食用油主产区,道县林业局2010年已核发林权证,未开发前多年持续发放省级生态效益补助资金。项目7月动工、10月完工,2013年3月通过市国土局验收,全程未通知道县林业局,未办理任何林地使用及公益林占用手续。

2024年3月道县林业局给湖南省委环保督察交办件的回复中明确:“项目未办理林地使用及征占公益林手续,开发面积443.15亩,数目巨大涉嫌占用农用地罪”。道县国土资源局是法律的守护者,却无视“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取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行为”的规定,擅自开发林地,并违背《森林法》“征收、征用林地应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及国土资源部“补偿不到位,任何项目都不得开工”的硬性要求,让村民在林地被开发后分文补偿未得。《森林法》明确“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经登记核发证书后受法律保护”,道县国土资源局的行为无疑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而2021年村里公益林733亩,2022年骤减至228亩,减少的443.15亩恰是开发核心区,且被调整为“园地”,村民质疑这不是正常地类调整,而是为掩盖2012年违法开发的“补锅操作”——毕竟2022年前这些土地仍在发放公益林补偿,性质从未改变。

开发后的林地并未归还村民,反而被流转。2013年3月2日,在唐志佑强权下,村委与农业公司签订10年租赁合同,并平白无故合同上出行唐团佑的名字。公司马上种上桃树。因桃树树龄的制约,2023年2月21日该片林地呈现一片荒凉。
2023年又改种桑树。这种违反自然资源发〔2021〕166号文件“未经批准,工商企业不得将流转土地转为园地”的规定,而道县林业局竟批准了改种。
《湖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要求县级林业部门每年上报公益林变化,但2013年至2021年九年里,443.15亩公益林被开发改种,道县林业局始终未察觉。2024年9月,永州市林业局工作人员。直言:“我们已告知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错了,但只能要求整改,没有撤职权”的权力。面对质疑,道县林业局还以“发放过生态补偿”为由狡辩,试图为国土局无补偿行为开脱,完全背离监管职责。

2024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村民四次投诉,永州市林业局李科长四次亲临现场,其中5月17日县长唐超学陪同、5月29日县委书记李天明也到现场处置。李科长明确要求道县“依法查实破坏林地之事”,但据2024年7月录音显示,道县当地政府“当面承诺、背后拖延”,从未给予村民真实回复。7月,李科长与市林业局局长带领二十余人再次现场核实后,下函道县县委、县政府摆明违法事实要求立案查处,道县仍置之不理。湖南省林业局则在电话中表示“林业部门仅有线索移送权,森林公安已不归其管辖”,建议村民向省公安厅投诉,将维权责任完全推给普通百姓。
道县森林公安以“2011年4月清明节山火后是荒山”为由不予立案,村民在录音中愤怒反驳:“山火已过去一年多,油茶生命力顽强,林权证和生态补偿发放记录都能证明这里不是荒山!申报项目是2012年7月,明明是借山火之名行破坏林地之实!”2024年11月永州市公安局热线无中生有地告知村民“道县公安已找过举报人”,而唐团佑从未接到过任何联系。11月20日,举报人向《问政湖南》发帖,道县公安局回复称“2024年4月4日已将不予刑事处理决定通知林业局,复议期内未收到复议申请”,回避了案件本身的合法性争议。
2025年2月10日,道县检察院出具《回复函》,确认森林公安局不予立案正确,与道县林业局给省委环保督察“涉嫌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截然相反。李科长在2024年9月录音中更直接点破:“市林业局从第一次回复就坚持公益林遭破坏是事实,但县里面不采纳我们的意见,公开的回复都是县里的,按道理这都不合规范,可我们也没办法。”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的“对损毁林地进行异地造林修复、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等整改措施,在村民看来也只是停留在纸面上,未得到实际落实。
四、结语十三年维权路,村民手中的林权证、政策文件,以及与市、省林业局的通话录音等,都是违法违规的直接证据。他们的诉求清晰:查清道县国土、林业部门违法事实并追责;拿到法定补偿;恢复林地生态;督促当地政府不再推诿。
当《森林法》《湖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条款被明确违反,当上级部门的违法认定被下级否定,损害的不仅是650亩林地的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村民们期待,上级部门能正视这些文件与录音背后的真相,打破“属地管理即王法”的困局,让公平正义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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