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省印发《关于加强各类小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从压实属地责任、落实部门监管、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全民氛围四大方面部署工作。
通知附件《河南省小型场所界定标准》对各类小型场所的界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小型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商店、超市、市场等
小型餐饮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饭店、餐馆、饮品店等
小型住宿场所:旅游民宿及其附属场所、农家院、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旅馆
小型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足浴、美容院、桑拿浴室等
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剧场、电影院、KTV、台球厅、游戏厅、网吧等
小型医养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等
小型教培托育场所:床位数10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等
小型生产加工和物流仓储场所:生产加工区域额定人数100人以下或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生产加工企业等
其他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场所
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承担起本地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小型场所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持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物联感知、图像识别、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应用。同时,要求各地持续以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加强基层治理网格建设,利用"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常态化开展小型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本行业、本系统小型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科技、民族宗教、民政、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各自领域小型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将小型场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小型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使用合规装修材料,加强人员住宿管理,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统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特别是针对小型场所内不得留宿住人、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厨房内禁止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气体等具体要求,通知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消防安全治理,开展小型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发放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消防安全提示卡、宣传折页、事故警示案例集等资料,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初起火灾扑救、火场逃生自救等常识。鼓励群众通过"12345"热线和其他相关渠道举报小型场所的火灾隐患,对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营造全社会参与小型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