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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六公首:李善长的辅政传奇与皇权博弈代价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五月的南京城,初夏的暑气已开始蒸腾,锦衣卫的缇骑包围了巍峨的韩国公府邸,打破了清晨的宁静。七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五月的南京城,初夏的暑气已开始蒸腾,锦衣卫的缇骑包围了巍峨的韩国公府邸,打破了清晨的宁静。七十三岁的李善长身着朝服,端坐在正堂的太师椅上,手中紧攥着那块朱元璋亲赐的“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铁券,券上“免死三次”的铭文在晨光中泛着冰冷的光泽。他眼前闪过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濠州城外的那个雪天,二十五岁的朱元璋率部攻下定远,自己怀揣着治国方略主动投效,君臣二人促膝长谈至深夜的场景;闪过应天府内,自己主持粮秣调度,为鄱阳湖大战输送百万军粮的日夜操劳;闪过洪武三年(1370年)的册封大典上,朱元璋执其手宣告“善长虽无汗马功劳,然供给军食,治理后方,功过诸将”,将其封为韩国公,位列开国六公之首的殊荣。当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宣读“交通胡惟庸,意图谋反”的圣旨时,李善长缓缓放下铁券,望着堂外飘扬的明黄旗帜,一声长叹淹没在缇骑的呵斥声中。这位为大明王朝搭建起后勤与制度骨架的开国宰辅,最终以“谋逆”之罪被族诛,留给历史一段“功高震主、荣极而亡”的悲情传奇。

从濠州乡间的饱学儒士,到朱元璋麾下的核心文臣,从运筹帷幄的后勤总管,到制定典章的开国宰相,李善长的一生,是大明开国史上最具争议的治国史诗。他出身书香门第,自幼研习经史,深谙法家治世之道与儒家伦理纲常,兼具行政才能与谋略眼光;他在朱元璋创业初期主动投效,以“后勤保障为根基,制度建设为长远”的理念,为朱元璋稳定后方、积蓄力量,成为军队的“粮草脊梁”;他主持修订《大明律》《大明礼制》,建立中央到地方的行政体系,为大明王朝构建起最初的制度框架;他辅佐朱元璋登基称帝,位列百官之首,却在晚年深陷党争漩涡,最终落得族诛的下场。与徐达的“功高不骄”、刘伯温的“功成身退”不同,李善长以“宰辅之才”奠定大明基业,却因“权欲过盛”未能善终,其一生的荣与殇,既是个人命运的浮沉,更是明初皇权与相权博弈的缩影,至今仍引人深思。

元延祐元年(1314年),李善长出生于濠州定远(今安徽定远)的一个儒学世家。定远地处淮河流域,是元末战乱的核心区域之一,连年的灾荒与战乱让百姓流离失所,但李家凭借深厚的家学底蕴,始终保持着对经史典籍的研习。李善长的父亲李敬是当地有名的儒士,虽未入仕,却以治世理念闻名乡里,他对李善长的教育尤为严苛,不仅要求其精通儒家经典,更强迫他研读《管子》《商君书》等法家典籍,希望他能在乱世中习得“经世致用”之术。

据《明史·李善长传》记载,李善长自幼便展现出过人的行政天赋。十岁时,邻里因土地边界纠纷争执不休,地方官吏多次调解无果,李善长主动出面,依据元律条文与乡规民约,手绘土地疆域图,清晰标注各家地界,最终让双方心服口服。此事传开后,“少年儒士善断事”的名声便在定远一带流传开来。十五岁时,李善长进入濠州府学深造,他不似其他学子那般专攻科举文辞,反而潜心研究历代典章制度与治国案例,尤其对汉高祖刘邦麾下的萧何“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的事迹推崇备至,常对同窗感叹:“乱世之中,武功定天下,文治安天下,萧何之职,乃国之根基也。”

成年后的李善长,身材高大,谈吐沉稳,因精通律法、善于谋划,被当地乡绅推举为“里正”,负责处理地方民政事务。在里正任上,他展现出卓越的管理才能:当时定远遭遇旱灾,粮价飞涨,百姓纷纷囤积粮食,市场秩序混乱。李善长一方面出面劝说乡绅富商开仓放粮,以合理价格售卖;另一方面制定“计口售粮”制度,防止商人囤积居奇,同时组织百姓兴修水利,开垦荒地。在他的治理下,定远地区的灾情得到缓解,社会秩序逐渐稳定,连元廷的濠州知府都对他赞赏有加,曾举荐他出任濠州主簿,但李善长见元廷腐朽不堪,官场黑暗,便以“亲老需赡养”为由拒绝了任命。

元至正十一年(1351年),红巾军起义爆发,濠州地区成为起义军与元军争夺的焦点,各路义军首领纷纷崛起。定远作为军事要地,先后被郭子兴、彭大等义军首领控制,战乱再次席卷而来。李善长深知乱世之中,仅凭一己之力难以保全乡邻,便召集家族子弟与乡勇,在村中修筑堡垒,囤积粮草,抵御乱兵侵扰。他凭借出色的组织能力与谋略,多次击退流寇与散兵的进攻,让家乡在战乱中保持了相对的安宁。

在此期间,李善长密切关注着各路义军首领的动向。他曾见过郭子兴的优柔寡断,也目睹过彭大的残暴嗜杀,始终没有找到值得辅佐的明主。直到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朱元璋率领一支年轻的义军攻下定远,其“不杀降卒、不掠百姓”的军纪与“心怀天下、拯救苍生”的言谈,引起了李善长的注意。当时朱元璋麾下虽有徐达、常遇春等猛将,却缺乏善于治理后方、调度粮草的文臣,李善长认为朱元璋“雄才大略,知人善任,乃当世真主”,便决定主动投效。

元至正十四年冬,李善长带着自己整理的《治世十策》,前往朱元璋的军营求见。朱元璋听闻有儒士投效,便亲自接见。两人在军营的帐篷中促膝长谈,李善长从“民心向背”“后勤保障”“制度建设”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自己的治国理念,并以刘邦与萧何的故事为例,建议朱元璋“任用贤能,严明军纪,安抚百姓,积蓄力量”。朱元璋听后,茅塞顿开,对李善长说:“先生所言,正合我意。我军中多为武将,不知治理之道,先生愿屈就,当为我之萧何也。”当即任命李善长为掌书记,负责处理军中的文书、粮草调度与民政事务。

李善长投奔朱元璋后,很快便成为幕府中的核心人物。当时朱元璋的义军正处于发展初期,地盘狭小,粮草匮乏,且军中成分复杂,纪律涣散。李善长上任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整顿军纪与后勤制度。他制定了严格的“军规十条”,明确规定“士兵不得劫掠百姓财物、不得擅杀降卒、不得毁坏农田”,对违反军规者严惩不贷。同时,他建立了“粮草登记制度”,对军中的粮草、衣物等物资进行详细登记,按需分配,杜绝浪费与贪污。

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朱元璋率领义军渡过长江,进攻太平(今安徽当涂)。此次战役,李善长展现出了卓越的后勤调度能力。他提前派人勘察长江沿岸的粮草储备点,与当地的粮商达成协议,以合理价格收购粮草;同时组织民夫组建运输队,跟随军队前进,确保粮草能够及时供应。在攻城过程中,义军遭遇元军的顽强抵抗,久攻不下,军中粮草逐渐短缺,士兵士气低落。李善长得知后,亲自前往军营,向士兵们宣布“攻克太平后,秋毫无犯,且每人赏银五两”,同时拿出自己私人储备的粮草,分给士兵们充饥。士兵们士气大振,最终攻克太平。战后,朱元璋对李善长说:“此次攻克太平,先生的功劳不亚于前线作战的将领。”

攻克太平后,朱元璋的义军势力逐渐壮大,但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当时长江流域的义军首领陈友谅、张士诚等人,实力都远超朱元璋,且对朱元璋虎视眈眈。李善长深知,要想在乱世中立足,必须建立稳固的后方基地。他向朱元璋建议,以应天府(今江苏南京)为都城,“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逐步扩大地盘,积蓄力量。朱元璋采纳了李善长的建议,于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攻克应天府,将其定为自己的根据地。

在应天府,李善长开始全面负责后方建设。他首先推行“屯田制度”,组织士兵与百姓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提高粮食产量。他制定了“屯田奖惩条例”,规定“士兵屯田收获的粮食,一部分上交军用,一部分归自己所有;百姓屯田,免除三年赋税”。在他的推动下,应天府周边的荒地得到大量开垦,粮食产量大幅提高,不仅满足了军队的需求,还储备了大量的粮草。同时,李善长还积极发展手工业与商业,在应天府设立“织染局”“冶铁局”,制造兵器与衣物;开放集市,吸引商人前来贸易,增加财政收入。经过几年的治理,应天府成为当时长江流域最富庶、最稳固的根据地,为朱元璋的对外征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除了后勤保障,李善长在谋略方面也为朱元璋提供了重要支撑。元至正二十年(1360年),陈友谅率领十万大军进攻应天府,军中许多将领主张逃跑或投降,朱元璋也陷入了犹豫之中。在军事会议上,李善长与刘伯温力主抵抗。李善长从后勤角度分析道:“我军在应天府经营多年,粮草充足,城池坚固,足以坚守;陈友谅远道而来,粮草运输困难,且军纪涣散,不得民心,久战必疲。我们只需坚守城池,等待时机,必能击败敌军。”同时,他建议朱元璋采纳刘伯温的诱敌深入之计,由康茂才诈降,引诱陈友谅进入龙湾埋伏圈。朱元璋采纳了两人的建议,最终在龙湾大败陈友谅。战后,朱元璋称赞李善长:“先生既能保障粮草,又能谋划战事,真乃吾之左膀右臂也。”

在此后的几年里,朱元璋与陈友谅、张士诚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李善长始终坚守应天府,负责后勤调度与后方治理。无论前线战事多么紧张,他都能确保粮草、兵器等物资及时供应到前线。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鄱阳湖之战爆发,这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水战,朱元璋率领二十万大军与陈友谅的六十万大军展开决战。此次战役持续了三十六天,粮草消耗巨大。李善长在后方动员了所有的民夫与运输队,日夜不停地将粮草运往鄱阳湖前线,甚至亲自前往江边调度运输船只。他还组织妇女缝制衣物、包扎伤口,组织工匠制造弓箭与火炮,为战役的胜利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当朱元璋最终击败陈友谅的消息传回应天府时,李善长正在指挥民夫晾晒新收获的粮食,他望着北方的天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消灭张士诚后,统一了江南地区,北伐灭元的时机已经成熟。在北伐前,朱元璋任命徐达为征虏大将军,常遇春为副将军,率领二十五万大军北伐;任命李善长为“留守应天府,总理军国大事”,负责后方的一切事务。李善长深知北伐的重要性,他提前制定了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在山东、河南等地设立粮草中转站,组织大量民夫跟随军队前进,确保粮草供应;同时加强应天府的防御,防止张士诚的残余势力与元军偷袭。在他的精心安排下,北伐军一路势如破竹,于次年攻克元大都,推翻了元朝的统治。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府登基称帝,定国号为“大明”,改元“洪武”。在制定朝堂制度时,朱元璋首先想到的便是李善长。他对群臣说:“善长跟随我多年,为我治理后方,调度粮草,功劳最大。萧何为汉之开国宰相,善长当为我之萧何。”当即任命李善长为中书省左丞相,封韩国公,位列开国六公之首,食禄四千石,赐铁券,免死三次(自身两次,子一次)。同时,朱元璋还追封李善长的父亲为临淮伯,母亲为临淮伯夫人,赏赐大量的金银财宝与土地,李善长的荣耀达到了顶峰。

作为开国宰相,李善长的核心任务是构建大明王朝的制度框架。他主持修订了《大明律》,这是大明王朝的基本法律,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修订过程中,李善长坚持“礼法结合、宽严相济”的原则,既吸收了法家的严刑峻法思想,以维护社会秩序;又融入了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强调“孝道”“忠义”。《大明律》共分为三十卷,四百六十条,内容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军事等各个方面,体系完备,条文清晰。与元朝的法律相比,《大明律》更加简洁明了,量刑也更加合理,例如废除了元朝的“连坐法”(除谋反等重罪外),减轻了对普通百姓的压迫。《大明律》的修订,为大明王朝的法律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除了法律制度,李善长还主持制定了一系列的典章制度。在政治制度方面,他协助朱元璋建立了“三省六部制”,明确了中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制定了“官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官员的政绩进行考核,以决定升降任免;建立了“科举制度”,规定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为朝廷选拔人才。在礼仪制度方面,他制定了《大明礼制》,对皇帝的登基、祭祀、婚丧嫁娶等礼仪,以及官员的服饰、称谓、仪仗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确立了皇权的威严与等级秩序。在经济制度方面,他推行“均田制”,丈量土地,清查户口,确保赋税的公平征收;建立“鱼鳞图册”与“黄册”,对土地与人口进行详细登记,为国家的财政收入提供了保障。

在辅佐朱元璋治理国家的过程中,李善长展现出了卓越的行政才能。他每天处理大量的政务,从官员的任免到百姓的诉讼,从粮草的调度到工程的建设,事无巨细,都亲自过问。他制定了严格的公文流转制度,确保政务能够高效处理;同时注重选拔人才,推荐了大量有才能的官员进入朝廷,如杨宪、汪广洋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为大明王朝的重要官员。在李善长的辅佐下,大明王朝初期的政治逐渐稳定,经济得到恢复与发展,百姓的生活逐渐安定,“洪武之治”的雏形开始形成。

然而,随着地位的不断提高,李善长的权力欲望也逐渐膨胀。他开始在朝廷中培植自己的势力,任用亲信,排斥异己。当时朝廷中的官员分为两派:一派是以李善长为首的“淮西集团”,成员大多是朱元璋的同乡与早期追随者,如徐达、常遇春、汤和等;另一派是以刘伯温为首的“浙东集团”,成员大多是江浙地区的儒士与谋士。李善长利用自己的宰相权力,大力提拔淮西集团的官员,打压浙东集团的官员。例如,浙东集团的官员李饮冰因弹劾淮西集团的官员,被李善长以“擅议朝政”为由,杖责一百,贬谪边疆。刘伯温作为浙东集团的首领,也多次受到李善长的排挤,最终不得不辞职归隐。

朱元璋对李善长的结党行为有所察觉,但念及他的功劳,并没有过多指责,只是多次提醒他“要谨言慎行,不可专权”。李善长表面上答应,却并没有收敛。洪武四年(1371年),李善长因病辞职,朱元璋批准了他的请求,让他返回濠州故里休养,并任命他的儿子李祺为驸马都尉,娶临安公主为妻,与皇室联姻。然而,李善长即使回到故里,仍通过书信干预朝政,遥控淮西集团的官员,朱元璋对此十分不满,君臣之间的裂痕逐渐加深。

李善长辞职后,朱元璋先后任命汪广洋、胡惟庸为中书省丞相。胡惟庸是李善长的同乡,也是淮西集团的核心成员,曾得到李善长的大力推荐。胡惟庸上任后,凭借李善长的支持与朱元璋的信任,逐渐独揽大权,结党营私,甚至擅自决定官员的任免与奏章的批阅,严重威胁到了皇权。李善长作为淮西集团的“老领导”,虽然身处故里,却与胡惟庸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对他的行为采取默许甚至支持的态度。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发。朱元璋以“谋反”为由,诛杀了胡惟庸及其党羽三万余人,并废除了中书省与丞相制度,加强了皇权。在审理胡惟庸案的过程中,许多证据都指向了李善长。例如,胡惟庸曾派亲信前往濠州,劝说李善长参与谋反,李善长虽然没有明确答应,却也没有向朱元璋告发;胡惟庸修建私宅时,曾挪用朝廷的工匠与物资,李善长对此知情却不举报。朱元璋得知后,十分愤怒,但念及李善长是开国功臣,且有免死铁券,便没有追究他的责任,只是将他的俸禄削减了一千石,以示警告。

经此一事,李善长本应收敛锋芒,低调行事,但他却并没有吸取教训。洪武十八年(1385年),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被人告发与胡惟庸谋反有关。朱元璋亲自审理此案,李存义供认曾受李善长指使,与胡惟庸联系。朱元璋再次念及李善长的功劳,没有处死李存义,只是将他贬谪到崇明岛。李善长得知后,不仅没有向朱元璋谢恩,反而对此事心怀不满,认为朱元璋小题大做。这种态度让朱元璋对他彻底失去了信任。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李善长的家奴卢仲谦告发李善长“交通胡惟庸,意图谋反”。卢仲谦供称,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谋反时,曾派使者前往李善长家中,承诺“若事成,封李善长为淮西王”,李善长当时虽未答应,但也没有拒绝;洪武十八年李存义被贬谪后,李善长便开始暗中联络旧部,准备为胡惟庸复仇。同时,锦衣卫还查获了李善长与胡惟庸之间的书信,信中内容涉及谋反计划。朱元璋见证据确凿,勃然大怒,下令将李善长逮捕入狱。

在狱中,李善长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他拿出朱元璋亲赐的免死铁券,希望能凭借此券免除一死。然而,朱元璋却对他说:“铁券免死,却不免谋逆之罪。你身为开国宰相,受朕荣宠至极,却勾结胡惟庸,意图谋反,罪不可赦。”此时的朱元璋,已经下定决心要诛杀李善长,以巩固皇权。他深知,李善长作为淮西集团的首领,势力庞大,若不除之,将来必成后患。

洪武二十三年五月,朱元璋下令,将李善长与其妻、子、女、弟、侄等七十余人全部处死,家产被抄没。这位为大明王朝建立立下汗马功劳的开国宰辅,最终落得族诛的下场。李善长死后,朱元璋命人编写《昭示奸党录》,将李善长的“谋反”罪行公之于众,以警示群臣。然而,后世对李善长的“谋反”罪名却存在诸多争议。许多史学家认为,李善长虽然权欲膨胀,结党营私,但并没有谋反的意图,他的死,实际上是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铲除功臣的必然结果。

李善长死后,大明王朝的开国功臣们陷入了恐慌之中,朱元璋趁机大肆诛杀功臣,以巩固自己的统治。直到明成祖朱棣登基后,才逐渐为一些被冤杀的功臣平反,但李善长的“谋反”罪名却始终没有被推翻。尽管如此,李善长为大明王朝建立所立下的功绩,却无法被抹杀。他在朱元璋创业初期,以“萧何之才”为其稳定后方,调度粮草,为朱元璋扫平群雄、北伐灭元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他在大明王朝建立后,主持制定了一系列的典章制度,构建了大明王朝的制度框架,为“洪武之治”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正如《明史》所评价的:“李善长,少读书有智计,习法家言,策事多中。太祖起兵,善长迎谒,委以心腹,掌书记。军食、行政,一委善长,前后将兵征伐,皆以善长居守,转输馈饷,未尝乏绝。太祖即帝位,追帝业所自,谓善长‘比之萧何,未必过也’。”

李善长的行政才能与治国理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主持修订的《大明律》,成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典范,被清朝所借鉴;他建立的“屯田制度”“科举制度”“三省六部制”等,都被后世王朝所沿用,对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民间,李善长的故事也广泛流传,人们既敬佩他的才能与功绩,又为他的悲惨结局感到惋惜。许多民间文学作品,如《大明英烈传》等,都对李善长的一生进行了详细的描绘,将他塑造成一个“功高震主、荣极而亡”的悲剧英雄形象。

如今,李善长的历史印记依然在中国大地上可见。在他的故乡安徽定远,保存着“李善长故居”的遗址,遗址内的石碑上刻着他的生平事迹,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参观;在南京明孝陵附近,有一座“功臣庙”,庙内供奉着大明王朝的开国功臣,李善长的牌位虽因“谋反”罪名一度被移出,后在清朝时期被重新供奉,牌位上“韩国公李善长”的字样,见证了他一生的荣与殇。此外,李善长主持修订的《大明律》与《大明礼制》等典籍,至今仍被收藏在国家图书馆等机构,成为研究中国古代制度史的重要资料。

李善长的一生,是一部充满荣与殇的宰辅传奇。他以儒士之身,在乱世中投效明主,凭借卓越的行政才能与谋略,成为大明王朝的开国宰辅,为王朝的建立与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却因权欲膨胀,结党营私,最终陷入党争漩涡,落得族诛的下场。他的一生,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启示:作为臣子,既要具备辅佐君主的才能,又要懂得“功高不骄、权大不专”的道理,始终保持对皇权的敬畏;作为君主,既要善于任用人才,又要懂得“赏罚分明、恩威并施”的艺术,避免因猜忌而诛杀功臣。李善长的荣与殇,不仅是他个人命运的浮沉,更是中国古代皇权与相权博弈的缩影,其历史教训,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