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军统内幕(21)侦缉人员和鸡鸣狗盗(一)

子名历史回忆录 2023-12-12 07:44:00

旧社会里,盗窃盛行,侦缉人员包庇窝藏,坐地分赃,其中黑幕罄竹难书。

解放前,我主要是搞军统特务工作,有一段时期,以侦缉队队长的公开职业为掩护,进行活动,因此,对其中门道略有所知。

前几年,我在电车上遇到扒手掏我的腰包,当场被我抓获。事后,友人笑道:“这个扒手太没有眼色,居然扒到他老祖宗的头上来了,真是小偷遇到了大偷。”

现就记忆所及,将旧社会中这些情况缕述于下。

许多人都知道,在旧社会里,强盗、小偷、扒手等都有他们自己的秘密组织,各有各的“行规”,各有各的暗语。

据我所知,在抗日战争以前,专门干这些行当的人,不但有组织,而且一般都能遵照执行,即所谓“贼有贼伴,盗有盗伙”。而这些行当,分帮分行,各有一套,各行其是。

以上海为例,除了本地帮之外,还有苏北帮(也叫江北帮)、安徽帮、浙江帮、广东帮等。每帮之中,又分为吃什么钱的,如胆大不怕死的当强盗“吃明钱”,手脚灵活的“吃洋火钱”(当扒手),眼明腿快的“跑顶宫”(专门趁电车、公共汽车刚开行时由车外抢人的帽子)和去火车上“跑轮子”(偷行李货物)。

上海外白渡桥旧照 图片来自网络

除了分帮分行,又分地段,不能随便侵入别人的地区去“抢生意”。如果不听警告,轻则挨一顿打,重则有遭到砍去手脚等处罚的。至于为抢地盘,结伙械斗也是常有的事。

当然,也有少数为生活所迫铤而走险的人,他们既不落帮,也不在行。但是,这类人是最容易失风的,不但侦缉人员要抓他,吃这行的人也会把他“丢”出来。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精”,这是过去盗贼们自己常说的口头语。

那是说,一个初出茅庐的人,第一次是生手,被捉关在看守所或监狱以后,便可在这些地方,找到有本领的师傅,传授他一套“本领”。等到刑满释出后,他就成为一个熟手。

万一再次被捕入牢,他又可以得到进一步学习、研究“技术”的机会,再出去时,便成为精通此道的老手。有些人,还可以收上几个徒弟,所以,他们把坐牢看成是加强本领与结识伙伴的机会。

不过,一个老手入狱,有他一套“亮相”的手法。他一进牢房,如有相识的便招呼一下;

倘若没有,便把手里提的东西或衣服之类向壁上钉子上一挂,并且用手摇一摇钉子,一边说:“我上次在这间房里钉的这颗钉子还很牢实。”

如果有人抗议,这是自己刚刚钉的,他便说:“那我钉的谁拔去了?”这样的一些话,无非说明,他不是初次入牢的生手,别人不能欺侮他。

当时,上海本地帮对外来帮很不满意,认为外来帮在和他们抢饭碗,彼此之间仇恨很深,经常发生斗殴,外帮到上海“抢码头”,曾牺牲过不少性命才打出天下。

虽然以后通过帮会头子们协商,划分过势力范围,但一直不能相安下去,经常还要“吃讲茶”进行谈判,重新划分区域。

在“强者为王”的旧社会,盗贼也不例外,往往是有实力的占了便宜。

有一个时期,各帮在上海的势力范围大致如下:老城区是本地帮的基地,英法租界内有一部分地区可以去游击;公共租界的虹口区是广东帮的范围;英租界有一段是归浙江帮;十六铺一带归安徽帮。其中还有些细节划分办法,我已记不清楚了。

反动派的治安机关和租界巡捕房的侦缉人员之所以默许他们这样做,因为,这对破案是有帮助的。

一些有权有势的人丢失东西,只要一个电话,东西马上可以原物奉还。许多人都知道,盗贼有“三天不动赃物”的规矩,其实,有时一个星期内也不会动,至于那些不入帮的却是到手即动。

上海南市有个扒手头子,虽然已有四五十岁了,可是,人们还是叫他的小名“阿狗”。

有一次,军统局书记长唐纵到上海视察工作,在老西门附近下汽车,只走了半条街,就把钱包丢掉了,他很着急,因钱包里有一个小笔记本记有很重要的东西。

于是,我找到阿狗,第二天,便将原物要了回来。不过,唐纵一定要见见这个高明的扒手。可是,阿狗再三恳求,说干这行的最忌“亮相”。而我则软硬交施,非要他交出不可。

当晚,他约我到他家去,介绍他的徒弟和我见面。一见面,竟使我大吃一惊,原来,这个高明的扒手竟是一个在中学读书的女学生,只有十多岁。她苦苦央求我,不要带她去见唐,我也只好回复唐说,扒手害怕已经跑了。

抗战开始后,情况起了变化。在重庆,除了本地帮的组织还是照样存在,并与侦缉人员有联系外,而上海、南京、武汉等地逃去的“下江帮”,就往往各行其道,所做的案子便不易清查出来。

盗贼入帮落行和拜师,除了希望有伙伴便于办事以及相互照应外,还希望学到本领。

抗战前,曾横行东南一带大城市的大强盗王胡子(原名王鹤,年老了蓄长须,江湖上一班人都称他为王胡子),就训练了不少本领高强的徒弟,专门偷盗住在高楼大厦里的外国人和豪门巨富。

当时,英法租界内十几层楼的洋房最上几层的住客,常被偷去不少贵重物品和现金,久久不能破案。

还有一年,龙华寺内的方丈室失窃,被偷去的有玉佛和金银法器以及手抄的善本经文。

这个庙正在淞沪警备司令部旁边,当时,警备司令杨虎又是帮会大头子,一些与杨相识的居士们,便把这一情况告诉他,请他早日破案。

杨听到后,感到对自己面子太下不去,决心要破此案,否则,影响自己的“威信”太大。

这一次,我是被指定承办此案的人员之一,接受任务后,照例先去出事地点察看。

我们在观察中看到,这所庙宇不仅是四面高墙,还有好几层院落,从外面很不易进入。于是,我们都判断是内贼,曾搜遍全寺的每一角落,盘问过不少有嫌疑的和尚,而得不到一点线索。

最后,又发现围墙上的青苔,有被人踩过的痕迹,这才认定,是从外面进来的人干的,但都感到此案很棘手。

我们第二步办法,是找了几个惯做“拣露水”(黎明前偷盗的)、“收灯油”(黄昏时挨门而入)和“掀帘子”(半夜挖墙洞)的头子一同去察看,问他们是哪一路的人干出的?

他们看后,都一直摇头,肯定这是外来专做大生意的能手,才有这种本领。他们交不出人来,经我们一再逼迫,其中有个老头,想了一下才说,看情况不是王胡子也是他的徒弟干的。

不过,这个老头只晓得王本人业经“洗手”,在杭州西湖边安度晚年,住址还是弄不清。

在无法可想时,我便决定去杭州一趟,我找到杭州警察局局长、军统特务赵龙文向他打听王胡子的时候,他马上把王的情况告诉我。

原来,赵龙文知道王胡子的底细,王已向赵保证,他的徒弟不在杭州做生意,所以,赵同意王住在那里。

当天,赵派了一个督察陪我去找王,在一座相当讲究的别墅式的房子里,我见到一个衣着考究、态度和蔼的老人,从外表上完全看不出这是个江洋大盗。

当王胡子听到我说明来意后,他笑着说:“徒儿们太不懂事,惹下乱子,实在抱歉得很。”他答应,马上派人去上海看看,如果是他的徒弟们干的,一定叫他们原物送还,否则,也愿帮同想想办法找一找线索。

离开王家,我问陪我去的那个督察,知道杭州还没有出过这样的案子。原来,安居在西湖边的豪门权贵的财物,就是靠这个老头子,在暗中保护的。

我回到上海的第四天,龙华寺失去的东西,已在夜间堆放在方丈室的门口,一样都没有缺少。

半年后,我再去杭州又见到王,他只说,那件事是他的三个徒弟干的,别的情况,他一直没有说出。

抗战期间,我在重庆稽查处当副处长时,稽查处抓到一个偷窃美国大使馆时失风的惯盗。

他承认,他是王胡子的徒弟,我便找他谈了几次,知道王所教出的徒弟,都有一套“翻墙越屋”的本领。外间传说,这些人能够“飞檐走壁”,我出于好奇心,叫他表演给我看看,结果,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们在翻墙越屋时,主要是依靠一些工具,经常使用的一种工具,叫“软竿子”,是用头发或丝线编成比筷子粗点的长绳,一头有金属制成的钩子,抛在墙头上勾住了便可攀缘而上。

这种“软竿子”平日可以缠在腰间,不露痕迹。另一种工具叫作“硬竿子”,外形像手杖,内部结构有如照相机的三脚架,可以拉长一丈多,一头钩在窗檐边,便可顺着爬上去。

他们还有一种打碎玻璃,推开门窗的办法,即先用划玻璃的金刚钻在玻璃上,划出可容手伸进的线框,再用涂好生胶的手帕,沾在上面,稍干后,轻轻一推,裂开的碎玻璃都沾牢在手帕上,不会落在地上发出声音,这样子,便可从洞眼里伸手进去,把窗上的闩子拉开,登堂入室了。

他告诉我,他们偷窃十几层高大洋楼住户的东西,总是白天先混入大楼内找地方躲起来,夜晚从顶楼垂绳而下,去到他们看中的住户行窃。

所以,越高的楼房总是最上几层容易被盗,因为,这种地方不宜由下向上爬,只能从上而下,东西盗走后,可从原路回去,亦可从房里开门逃走。

许多不了解这种情况的人,往往以讹传讹,认为盗贼能从楼下飞跃到高层楼房上去,把他们说得有了不起的本领。

一些走江湖闯码头的盗贼,虽然不落帮,但还是有线索可寻,因为,很少能够单干而不需要伙伴的。

像这些有本领的飞贼,当他们进行偷盗时,往往有一两人给他们“把风”。如果这时正遇到巡逻的警察等经过时,把风的人,则用事先约定的方法通风报信,一方面引起作案盗贼的警惕,另一方面则分散警察的注意力。

“远贼必有近巢”。不管从什么地方来的盗贼,总得找地方住宿。他们偷到了东西,也得找出路而不是留下自己使用。

过去,许多大城市都有一种黑市,大都是在天不亮时点灯做交易,许多盗贼偷来的物品,就在这些地方脱手,侦缉人员便是从这些地方去找线索。

许多窝藏盗贼的窝主,他们既代售赃物,同时,又是侦缉人员的耳目,因为他们平日需要得到侦缉人员的包庇,才能从事这门行当。遇到非破不可的案件,他们也得帮助找线索,所以,能在相互利用下存在下去。

我过去亲自承办过许多案件,当时都是以所谓破案神速,而被人称为“名探”。实际上,说穿了不值一笑,很多是由于巧合或偶然的机会碰上的。

这里我只举两三件简略谈谈。

抗战前,国民党的一个师长梁华盛,有次到南京开会后,一个人溜到上海去玩。

他在火车上,认识一个衣着华贵的美艳少妇,举止阔绰,带有女仆两名和许多行李。到站时,又有新型汽车来迎接这名妇女,梁华盛以为她是什么达官贵人的家属。

当时,她邀梁上汽车答应先送他回家去的时候,梁说自己还没有决定住什么旅馆,她便请梁到她家去,把梁安置在客房内。

第二天,梁醒来后,发觉随身携带的皮包不见了,这个屋子里的主人和仆人也全都不在,才知道上了圈套。

梁急忙找当时京沪杭铁路局警察署长吴乃宪,吴曾担任过军统上海区长,和梁是黄埔一期同学。

于是,吴找我帮忙,说梁的皮包内除有7000多元现款外,还有许多重要文件,一定要替他找回不可。

我和梁一同去他住过一夜的地方查看,得知这是一所白俄开的公寓,原来租房的女客,只付过一个月的租金,已快满期,所有家具都是租用的,留下的几只箱子,都装了破烂,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

梁焦急万分,再三请我帮忙,我口头虽答应下来,但却毫无把握。不过,我还是先找了几个专在京沪铁路上“跑轮子”的窃盗盘问。他们听我说了这个女人的面貌特征和当天情况后,都说不认识。

接着,我又找了那个地段的“地头蛇”查询,他们也不了解。实在没有办法,最后,我想到只有采取“守株待兔”这一途径了。

原来,在上海老北门一条小弄堂里,有一座财神庙,这个“财神”是专门为所有在上海操皮肉生涯和干坏事的女人供奉的。

财神庙的庙祝王某,是我的眼线,每逢初一十五,妓女大都要来进香求神,有的女“拆白党”在取得财喜之后,更是要来还愿。

那天,去的人很少,我有机会从王某的房内,看清每一个去烧香的人。我一直等到下午,还没有看到梁华盛所讲的那个模样的少妇,来烧香还愿。

当我正准备走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个穿得非常朴素的女人,向神龛前的钱柜内投了两块银元,立刻引起我的好奇心。

我借故走近她的身旁,发现了梁所说的唯一特征,右耳边有两颗黑痣。

于是,我便等她烧完香后,跟着她出来,转了两个弯,又看到梁所说的一辆新型司蒂倍克小轿车,停在那里等她。当她正准备上车时,我将她逮捕,连车一同驶回侦察大队。

一经讯问,她立刻供出有关同党,我将她的同党先后捕到,并追出梁的皮包和7000多元现款。

当时,梁感到能如此迅速破案追回原物大为惊奇,我也瞎吹一阵。实际上,却是毫不费力,而是对方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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