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坚持堵疏结合、综合施策,明确今年4月16日至4月30日为劝阻摸排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为治理推进阶段,12月1日后为长效管理阶段。在此期间,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协调机制,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巡查和相关检查,劝阻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行为。
方案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发动基层网格员、楼长、志愿者等力量,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劝阻“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引导群众在室外安全位置停放。在劝阻的同时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相互提醒,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对多次提醒、劝阻无效的将及时取证,报告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处理。
方案提出,推广应用技防措施,要求各地推动在楼宇电梯内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鼓励采取“射频信号传输+视频监控”等技术对蓄电池进楼进行动态监控,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地下建筑空间狭小,通风条件不佳,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存在安全隐患。方案明确,禁止地下、半地下车库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对已投入使用的相关部门将逐一排查,确保场所与建筑其他部分的防火分隔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今后结合各地建设计划,既有地下、半地下停放充电场所将逐步停止使用。
为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满足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方案专门提出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各地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防雨、防晒、防盗等现实需求,同步增设车棚、视频监控等配套设施。同时,督促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提倡“满电回家”。
此外,方案还明确规范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确保居民小区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供电部门要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纳入电力服务保障事项,对已经直供到户的居住区规范受理报装申请,保障集中充电设施接电。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要求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八个严禁》“八个严禁”包括哪些内容戳图了解↓↓
液化气还有爆炸风险呢?怎么不一刀切了。电线连线也会发生火灾。把电线也断电吧。
电池有问题不查生产商,不查销售,不提升质量,反而针对受害的购买者,真荒唐!
我们小区没有设置放电动车的地方咋弄?!
为什么不直接禁止锂电电动车呢?铅电几本无风险
但凡有地方放!有地方充电!充电不贵!谁会傻乎乎的放自家充电??是傻吗?不用政府决定,把基础设施建好!比浪费大量警力宣传,浪费政府工作人员精力更好!
汽车出事最多,死人最多,经济损失最大,为何不禁?
这只是个亡羊补牢的措施,关键是电动车电池有安全隐患不让它出厂。
打着为老百姓好的旗帜做龌龊事,最主要的是制定计划的人不骑电动车,总结一下就是,我要赚这充电钱了,你们别叫唤
先查一查首先大楼消防合格吗?每个楼超高没有消防电梯问题?查一查那个高层楼随时消防栓有水?干点正经事
电动汽车充电没有风险吗?还是先要完善配套设施,建全小区充电设施,人们自然就不会发生自行充电违章停放的行为了。否则一纸空文达不到解决问题的效果。
生产销售的都给钱了,消费的没给钱,消费的负全责。我之前被偷偷借走四块电池和一辆电动自行车谁帮着要回来。以后为了防止电池偷偷被借走,厂家会不会帮助消费者涨价涨到五千以上一块。[并不简单]
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什么不提升电动车的安全性能。这样大的问题的电动车就不应该在生产和出售了吧。
当地消防配合住建,社区派出所对各物业楼管门前充电环境是否合格规范监督验收督导整改的建设!
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电动车吧,改成50小排量踏板摩托车,速度也快不了,还安全
电动车危险不解决电池问题,反过来解决电动车的存放问题?这是什么操作?
从源头开始全面整治、排查和落实并将结果公佈于众!经一定时间以观后效。
可以不买楼[得瑟][得瑟][得瑟]
放开小排量摩托车生产
去你家充电,下雨淋坏了、丢了你给赔吗。
这是解决问题?
支持,太危险了
禁止电动车在室内停放,没有法律依据。
河北[笑着哭]这段时间
赞成[点赞],生命高于一切,别以不方便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