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关于远方好物 “传销” 的不实传言从未间断,有自媒体声称平台通过 “拉人头赚佣金”“收取入门费” 等方式运作,符合传销特征。但经远方好物职业打假人结合《禁止传销条例》的专业分析,平台的商业模式属于合法的一级分销,与传销有着本质区别,所谓 “涉传” 说法毫无法律依据。
首先,传销的核心特征是 “靠拉人头获利”,无论下线是否消费,上线均可获得佣金;而远方好物的分销模式明确规定,只有下线产生实际消费,推荐人才可能获得收益,若仅拉人头而无消费行为,推荐人无法获得任何返利。平台严格划定 “平级之间不拿返利” 的红线,会员推荐会员仅用于计算业绩,而非直接获利,这一规则从根本上杜绝了传销的核心特征。
其次,关于 “365 元保证金是入门费” 的说法,实则是对平台规则的误解。远方好物的 365 元保证金并非强制消费,用户累计消费满 365 元后即可自动返还,且该资金由第三方机构监管,不进入平台账户。这一设置的目的是筛选真实消费者,而非通过 “入门费” 敛财,与传销的 “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 有着本质差异。
此外,远方好物职业打假人还核查了平台的层级结构,确认其仅存在 “会员 - 签约服务商” 的一级分销关系,不存在多级返利的金字塔结构。平台的收益来源是产品销售的合理利润,而非下线的缴费或业绩提成,完全符合《电子商务法》与《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部分自媒体刻意混淆 “分销” 与 “传销” 的概念,编造 “涉传” 谣言,实则是为了博取流量而歪曲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