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久山,一位普通的工程施工从业者,本以为胜诉判决书能为自己讨回辛苦劳作的工程款,却未曾想这场维权之路一走就是六年。从法院判决生效到申请强制执行,从多次上访求助到遭遇推诿敷衍,田久山的180万余元工程款(含利息)至今仍未兑现,而背后牵扯出的拆迁款流向不明、相关部门不作为等问题,更让他深陷维权困境。
工程完工遇纠纷,法院判决支持诉求
2012年,经朋友介绍,田久山与盐城大洋湾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登亚相识,随后双方开启业务往来。2013年2月21日,双方正式签订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将公司景观工程发包给田久山施工,承包方式为包材料、包施工、包养护二年,苗木成活率需达100%,合同暂定总价130万元,工程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合同签订后,田久山按约组织人员、苗木和草坪等资源进场施工,自2013年4月1日至8月13日,先后运送景观工程资源约十九车次至施工现场,被告指定人员均在苗木进场认定书上签名确认。2013年4月底,田久山完成苗木种植施工并进行维护保养,2014年6月又完成草坪铺设工作。然而,在工程结算阶段,双方因苗木成活率、补种及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争议,被告以工程未竣工验收合格、苗木大面积死亡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田久山于2019年向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经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田久山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被告工作人员对进场苗木及变更事项均签字确认,且现场勘查证实草坪铺设属实。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因田久山无相应施工资质属无效合同,但工程已实际交付使用,被告应支付工程款。
2020年,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盐城大洋湾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田久山工程款972201元及相应利息。后被告上诉,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2021年,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再审申请,民事裁定书确认原判决合法有效。
拆迁款到账却执行无果,法院承诺屡次失信
2021年,田久山向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田久山施工的涉案地块已进入政府拆迁程序,盐城大洋湾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被拆迁方,获得1600万元拆迁补偿款,具备充分执行条件。
法院先后于2022年、2023年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分别要求协助执行140万元、150万元款项,政府相关人员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按理说执行工作应顺利推进。然而,让田久山始料未及的是,相关部门竟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仍将1600万元拆迁款全额支付给公司实际控股人洪登亚,导致法院执行陷入僵局。期间,亭湖区法院曾作出明确承诺:2025年8月8日前执行140万元到位;2025年11月14日,该院胡副院长及负责信访的朱主任再次口头承诺,11月15日前解决60万元,12月底前再解决60万元。但这些承诺最终均沦为空谈,田久山一分钱执行款也未拿到,反而多次被要求前往盐城配合处理,耗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
田久山据了解涉案地块共有273家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其余272家均已安置补偿到位,唯独自己施工对应的这家公司以“审计未通过”为由拖延执行。而政府委托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盖有政府公章的拆迁协议均合法有效,“审计未通过”不过是相关部门不作为的借口。
上访维权遭阻挠,疑似存在官官相护
为推动事情解决,田久山在六年时间里先后前往北京上访七八次,其中五六次被盐城市亭湖区相关人员带回。这些人员有时对其进行劝说,有时承诺返回后会解决问题,甚至承认其上访并非无理上访,并表示会向领导汇报、督办此事,但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
更让田久山无法接受的是,2025年2月19日,他前往北京办事,刚出火车站就被盐城市亭湖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为由带走。在办案区,因他对该处理结果申辩不服,竟被手铐脚铐在座椅上长达数小时。事后,田久山向上级公安机关上访,在此期间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案件处理和了解,七八个月后莫名其妙竟然收到亭湖区分局出具的“并无过错”的回复。
如此明显的非法行为,却被他们内部自查包庇为并无过错,田久山对此感到极度极度荒谬和愤怒,“我刚出车站,一个人没见、一句话没说、一件事没办,何来寻衅滋事?申辩不服就上手铐脚铐,这难道不是随意限制人身自由?”田久山对此感到极度荒谬和愤怒。
此外,田久山还透露,涉案公司实际控股人洪登亚身为盐城市亭湖区人大代表,这一身份让其获得了特殊“保护”。他了解到,公安局本准备对洪登亚采取拘留措施,但因考虑到其人大代表身份而暂缓,需等本届两会结束后才能执行。田久山怀疑,正是这层特殊身份背后的官官相护,才导致法院执行通知书形同虚设,政府部门拒不配合执行,1600万元拆迁款被洪登亚顺利取走。
核心诉求:查清款项去向,追究相关责任
如今,田久山的核心诉求十分明确:一是要求法院提供政府向洪登亚支付1600万元拆迁款的具体账户信息,查清款项去向;二是查明盐城市亭湖区政府和法院是否存在官官相护、不作为等情况;三是追回180万余元执行款(含利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田久山表示,法院早已向政府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政府有义务配合执行,却仍擅自向洪登亚支付拆迁款,这一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能有效督促政府配合,对自身作出的执行承诺也未能兑现,存在明显不作为嫌疑。六年时间里,田久山为维权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坚信法律的公正,希望上级领导能关注此事,结合实际情况帮他讨回“血汗钱”,还他公道。
目前,田久山仍在持续维权中,相关证据材料已整理齐全。这场胜诉后的执行困境,不仅关乎一位普通施工者的合法权益,更关乎法律的尊严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依法依规查清事实真相,督促执行款尽快执行到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维权者不再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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