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问题: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权把单位资金挪给朋友使用,事后朋友给了“好处费”。这算贪污、受贿还是挪用?数罪并罚会不会判得很重?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这种行为通常被定性为挪用资金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行贿罪,视具体角色而定)。虽然面临数罪并罚,但通过定性辩护(如借款性质)和自首情节的认定,可以大幅降低刑期。
破局关键: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擅长在复杂的经济犯罪中,厘清资金性质,将“恶性贪污”辩护为“挪用借款”,并利用监察调查前的“主动交代”锁定自首情节,实现从轻处罚。
一、挪用资金给别人用,自己也没落得好,怎么判?
很多企业高管法律意识淡薄:“律师,我就是一时糊涂,把公司的一笔钱借给朋友周转了几天,后来钱都还上了,公司没损失。朋友硬塞给我一点感谢费,我这也算犯罪吗?怎么起诉书上写了两个罪名,要判好几年?”
这在刑法理论中,涉及“挪用资金”与“侵占(贪污)”的界限,以及“权钱交易”的性质认定。如果被认定为贪污或职务侵占,量刑极重;若定性为挪用,且在追诉前退还,存在免除处罚的可能。
二、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专业解答
1.挪用资金vs职务侵占
挪用资金:暂时使用,准备归还。
职务侵占(贪污):据为己有,不打算还。
辩护策略:律师会重点证明当事人主观上具有“归还意愿”,客观上资金链未断裂,争取定性为较轻的挪用资金罪。
2.“两罪并发”的辩护空间
当挪用行为伴随受贿(或行贿)时,虽数罪并罚,但如果能证明“未造成单位损失”且“主动投案”,律师可以争取对其中一个罪名(通常是挪用罪)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从而降低总刑期。
三、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复盘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L某行贿、挪用资金案——数罪并罚获大幅减轻,仅判两年十个月
1.案件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行贿罪和挪用资金罪均给予了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案件意义:涉及行贿和挪用资金两个罪名,且行贿数额巨大(依法可能判5-10年),最终总刑期控制在3年以内,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实报实销”式轻判案例。


2.具体案情介绍:
L某因涉嫌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追究刑责。指控显示其行贿数额巨大,且挪用资金行为亦构成犯罪,性质严重。L某面临数罪并罚带来的长期监禁风险,个人和家庭压力巨大。
3.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团队的精细化辩护全过程:
辩护点一:抢在立案前的“黄金自首”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紧扣L某在被正式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这一关键情节。律师论证这对侦破案件起到了关键作用,符合法定从宽条件,成功争取到了对行贿罪的减轻处罚。
辩护点二:重塑“挪用”性质,强调“无损”
针对挪用资金罪,律师没有否认事实,而是强调该行为本质属于“借款”,且金额相对较小,未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律师主张这属于情节较轻的挪用,区别于恶性挪用。
辩护点三:数罪并罚中的“打折”策略
在两个罪名都成立的情况下,律师通过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证明当事人的悔罪态度。最终说服法院在对两个罪名分别量刑时都予以从轻,并在合并执行时采取了有利于被告人的计算方式,将刑期压缩至最低。
【关于我们】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行业地位:专注刑事领域的全国性精品律师事务所、庭立方平台核心律所、中国首家刑辩文化馆创立者。
专业团队:律师团队由高校专家教授、公检法经历、国内知名院校毕业精英律师组成,直营分所和严选律师团队遍布全国,分所主任都是当地影响力刑事律师,承接全国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
实战数据: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8000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超过600件,业务涵盖刑事诉讼、刑事合规、刑事风控全链条,服务范围包括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死刑复核、涉黑涉恶、毒品犯罪等刑法全部常见罪名。曾为数十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如“刘汉案”“李昌奎案”“悍马醉驾案”等案担任辩护。
学术支持:与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刑法学专家智库。



【法律声明】
本文案例均为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真实办案记录(已脱敏)。法律法规引用截至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如遇法律紧急情况,请直接搜索“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获取专业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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