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为了骗保,当庭翻供,辩护律师要求减刑后来结果如何

怪识历史 2024-05-09 1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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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内蒙古自治区的中年男子,为了骗取保险金,竟然用菜刀将投保人残忍杀害,更加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名中年男子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庭上要求对男子进行减刑。

那么,这名中年男子究竟是如何对投保人痛下杀手的?这名男子的辩护律师,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在法庭上要求对男子进行减刑呢?

内蒙古中年男子,为何残忍杀害投保人

内蒙古自治区的一名中年男子,闯入他人宅邸,用菜刀将人残忍杀害。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名中年男子对陌生人痛下杀手?

案件中的凶手,名叫刘贞玉,是一名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42岁中年男子。他仅有初中学历,早年的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长期以来并没有什么稳定的工作。直到中年时,刘贞玉才找到了一家保险公司,成为了一名保险推销员。

然而,在参加保险公司的工作后,刘贞玉的生活状况依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善。每天负责跑保险工作的刘贞玉,常常因为拉不到顾客而感到苦恼。

一天,刘贞玉的亲戚李大姐找来了刘贞玉,恳请他前去照顾自己的弟弟:李绍荣。李绍荣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虽然人到中年,却已经失去了生活的自理能力,需要人时时刻刻照顾。

考虑到刘贞玉对李绍荣的照顾,需要一定的物质付出,所以李大姐同意为李绍荣购买一份刘贞玉所在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给刘贞玉的事业带来一份助力,这也是对刘贞玉的一种补偿。

面对李大姐开出的高价,刘贞玉欣然同意,决定每天花出一点时间来照顾李绍荣,但是令李大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这个行为是“引狼入室”,也是一个家庭人生悲剧的开始。

在某一天,刘贞玉和往常一样,准备拿着餐盒给李绍荣送饭。但是,在刘贞玉拿着餐盒走到李绍荣的床前时,李绍荣却突然精神疾病发作,从厨房里拿着一把菜刀就朝刘贞玉砍去。

李绍荣突如其来的袭击,把刘贞玉吓了一跳,他最初躲开了李绍荣的攻击,并且想要让发狂的李绍荣冷静下来。但是,面对着李绍荣发狂的进攻,刘贞玉心中的愤怒逐渐压倒了心中的理智,他一把抓住李绍荣的胳膊,将他手中的菜刀踢到了地上。

被刘贞玉扭疼的李绍荣大叫一声,准备逃出屋外,但此时的刘贞玉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他一边拿起地上的菜刀,一边一把手将一只脚踏出屋外的刘贞玉拉了回去。刘贞玉抄起菜刀,直接朝李绍荣的头部砍去,李绍荣的头部立即流血,他大叫一声,倒在了血泊中。

此时的李绍荣,已经丧失了反抗的能力,可刘贞玉并没有打算放过李绍荣,他将被子盖在李绍荣的身上,又用菜刀砍了七八刀。在李绍荣已经完全没有生命体征之后,刘贞玉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弥天大错。

然而,一个更邪恶的念头在刘贞玉的心中逐渐涌现出来,他想到自己曾经为李绍荣买过一份意外保险,倘若李绍荣是因为意外身亡,自己作为李绍荣的保险投资介绍人,会不会也得到一份意外横财?

在这种邪恶念头的驱使下,刘贞玉决定用屋内的火柴点燃李绍荣身上的棉被,制造出李绍荣是因为火灾意外身亡的假象,从而为自己骗取保险赔偿来铺路。

刘贞玉制造虚假行凶现象,如何被人发现

刘贞玉在照顾精神病人李绍荣期间,一怒之下杀害了李绍荣,并且试图借助李绍荣的死骗取保险赔偿金。那么,刘贞玉的阴谋究竟是如何被人识破的呢?

在刘贞玉一把火烧掉了李绍荣的遗体之后,他就装作没事人一样,像往常一样工作和生活。李绍荣的姐姐询问刘贞玉,究竟有没有按时给李绍荣送饭,刘贞玉也是撒谎声称自己已经给李绍荣送过饭,等到李绍荣的姐姐有一天来到李绍荣的家中时,才发现家中满地的狼藉和布满烧伤痕迹的尸体。

起初,李绍荣的姐姐愤怒地质问刘贞玉,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李绍荣装作一副无辜且毫不知情的样子。

在李绍荣姐姐的指引下,刘贞玉再次来到了李绍荣的家中,在发现李绍荣的遗体后,刘贞玉不禁嚎啕大哭,刘贞玉在面对李绍荣死亡时的种种表现,让李绍荣的姐姐不再起疑心,她一度真的认为自己的弟弟就是因为一场火灾意外死亡。

但是,李绍荣的姐姐很快就发现了自己弟弟死亡的蹊跷性。在李绍荣的遗体进行安葬时,虽然李绍荣的遗体已经不成人样,但李大姐还是在李绍荣的身上看到几处明显的刀伤。

地上流下的血迹,怎么看也不像是火烧伤所致,因此李大姐逐渐对刘贞玉渐起疑心,就在刘贞玉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了向警方报警。

警察在接到李大姐报警的消息后,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警方立即部下天罗地网,准备对刘贞玉实施抓捕行动。起初,警察们一度以为做贼心虚的刘贞玉会选择逃跑,但令警察感到诧异的是:刘贞玉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选择逃跑,而是留在了案发的本地。

这是因为刘贞玉首先认为自己伪造的现场足够完美无缺,警方一定发现不了破绽。其次,刘贞玉一门心思扑在了怎么获得李绍荣的保险赔偿金上,把逃跑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很快,警察就将在住所内的刘贞玉绳之以法。面对警方的逮捕,起初刘贞玉还想要靠撒谎的方式来排除自己的嫌疑,但警察立即罗列出了几条证据,让刘贞玉顿时哑口无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整个案件最大的疑点,就是李绍荣身上的刀伤。刘贞玉口口声称,李绍荣是因为火灾的缘故意外身亡,但是李绍荣身上的刀伤,让火灾导致李绍荣死亡的说法行不通。

其次,考虑到李绍荣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他自身并没有独立实行纵火的能力。警方对李绍荣的家中进行了火灾事故源头的排查,发现李绍荣的家中其一并没有发生煤气泄漏,其二在火灾发生前,电源电线基本上是完好无损的,这就排除了李绍荣因为火灾意外烧伤的可能。

最后,李绍荣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什么往来朋友,除了李大姐之外,几乎没有人知道李绍荣的住所。因此,能够知道李绍荣住所,并且有行凶能力和动机的人,恐怕只有刘贞玉一人。

此外,警方还发现在李绍荣去世之后不久,刘贞玉就前往保险公司,打探李绍荣的意外保险赔偿金,这更进一步坐实了刘贞玉作案行凶的可能性。

面对警方罗列出的种种证据,刘贞玉顿时哑口无言,只能承认自己犯下的累累罪行。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律师为刘贞玉辩护

刘贞玉为了谋求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金,对李绍荣痛下杀手,杀人后纵火的种种行凶行为,已经残忍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刘贞玉的律师竟然还要为刘贞玉的所作所为进行辩护呢?

正如著名的国内普法学者罗翔所言,即便是在行凶上罪大恶极的人,从法律意义上依然拥有寻找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的机会,这并不是为了开脱嫌疑人的罪名,而是为了确保整个法律案件审判的公平性。

一次不公平的审判,污染的将是整个司法系统公平公正的河流,因此即便嫌疑人身上负有罪行,对嫌疑人进行辩护也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律师身上所维护的,是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而不是具体的个人。

那么,刘贞玉的律师又是如何进行辩护的,整个案件中,究竟又存在着怎样的疑点呢?

刘贞玉的辩护律师认为,刘贞玉在整个案件中,最初并没有骗保的想法,在遭到精神病人李绍荣的攻击之后,恼羞成怒,在情绪失控之后,才有了加害李绍荣的想法。

李绍荣死亡之后,刘贞玉才萌生出销毁案发现场,并且进行骗取保险金的念头,这些加害死者的主观意愿,并不是李绍荣在行凶最初就有的,因此说李绍荣是出于“骗保”的心态来进行行凶,这样的说法并不贴切。

对于律师的辩护,法院对此也予以了承认,刘贞玉本人也肯定对李绍荣的加害并非是自己最初的念头。但不可否认的是,刘贞玉在面对李绍荣突然的攻击时,后面的情绪已经完全失控,从最初的正当防卫变成了怀有恶意的加害。

在明知自己已经导致李绍荣死亡的情况下,蓄意进行纵火,试图破坏案发现场更是不可容忍的恶行,倘若轻判刘贞玉一案,势必会突破社会的原则和底线,产生恶劣的影响。

在综合多方因素的考虑下,人民法院最终还是判处刘贞玉死刑,这个加害无辜病人,骗取钱财的魔头,最终取得了他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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