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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纠纷中的农户诉求:一份基于事实的发声

一、征地初现:不知情下的土地测量与协议边界根据深州某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西蒲疃村委会签订的协议,此次征地涉及该村赵某涛、赵

一、征地初现:不知情下的土地测量与协议边界

根据深州某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西蒲疃村委会签订的协议,此次征地涉及该村赵某涛、赵某宝等8户村民土地,明确约定征地范围为南至路边水沟南侧0线向北164米,其中甲方(深州某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北墙从0线至158米处,北墙外北侧6米土地归8户农户所有。这份协议本是征地行为的核心依据,但其中一户农户的实际情况却与协议约定存在出入。

当事人在陈述中提到,村书记去年腊月已与7户沟通征地事宜,自家却始终未获通知。直至正月初十后,父母去地里修剪果树时,发现两名测量人员在自家地作业,才知晓土地被纳入征地范围。后续村书记先让其去村委会开会,后又突然告知不征自家地,但征地划定范围的白线已落在其地里。且因工程推进紧张,工程推进过程中,西侧其他农户的果树被快速清除,唯独自家果树未处理,这种不一致的处理方式,让当事人难以理解自家土地未被纳入征地的说法,并对最初的征地规划范围产生疑问。

此次征地初期的沟通遗漏,本质是农户知情权的缺失——既未提前通知土地被纳入范围,又反复变更“征或不征”的说法,导致信息严重不对称,成为纠纷的源头。

二、冲突升级:界限争议、补偿分歧与施工矛盾

协议约定的158米至164米6米土地本归农户所。这一约定明确写入协议,但施工方擅自占用该区域筑墙头地基,属于协议执行违约,直接突破了约定边界,却被施工方筑成墙头地基。清明节期间地里人员稀少,施工队施工队将地基修筑至164米处,超出协议划定范围。当事人质疑,相关方对施工进展应知情,但未及时制止此行为,当事人希望其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当事人表示,自己能清晰看出建设的倾斜度,显然超出协议范围,遂联系村书记要求实地查看,但村书记表示正在开会暂无时间,且始终未到现场。此后施工方多次试图施工,均被当事人阻止。

各方对补偿的说法出现明显分歧:工地领导和施工方报警后到场的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征地有地上补偿,但村书记则表示“没有地上补偿”。6月中旬,村书记又召集当事人开会,提出不要其家6米遮阴地;11月北边新增十米征地后,有工作人员称已将北边几米土地的补偿款给到当事人,当事人明确否认后提议打电话向村干部核实,并提出在场的工作人员、自己夫妻俩及工地带班人员可作证,但对方未进行核实,补偿争议在此刻全面凸显:一方面是村书记与工地领导、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说法完全矛盾,另一方面186棵果树的附着物补偿、多占土地的补偿均未落实,还出现了“已支付补偿”的不实表述,让农户维权陷入被动。

沟通与处置的低效进一步加剧矛盾:村书记始终拒绝实地查勘,此前的口头承诺多次落空,矛盾升级后相关方也未及时给出解决方案;直至11月6日23时,施工方深夜违规推土石方,直接导致冲突激化。11月6日23时,将土石方推入,导致矛盾升级。当事人明确表示“一寸土地也不卖了”,并提出诉求:若不给地上补偿,就收回全部土地,自己退还已收款——因其认为对方未遵守协议约定。在聊天记录中也印证了当事人的核心立场:0至158米征收土地不再干涉,但158米至164米6米土地归自己所有,施工方前一晚的行为是未经同意的占地行为。

三、争议核心:边界约定、补偿承诺与信任危机

此次纠纷的核心,是协议执行违约、补偿争议突出、沟通处置低效叠加导致的多重矛盾,最终引发严重的信任危机——基层组织的信息不透明、承诺不兑现,让当事人对村书记及相关方彻底失去信任,维权诉求难以通过协商推进。7月9日前开会时其未出院,村书记曾说不占他家6米遮阴地、北墙158米处拐弯,后却未按约定执行且不付费;清明前见施工勾机挖地基时墙头倾斜超占。8月1日,有表明自己是乡政府工作人员来提果树测直径定补偿,后续未收到反馈。其家10口人无补偿和社保,但其他农户已获得补偿。近期村书记上门,当事人称可私下违规解决或维权,11月11日见围挡圈地停砌,关键问题仍未解决。

协议明确的6米农户土地被占用,是纠纷直接导火索;补偿问题上,当事人家有186棵果树,这本是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关键,但村书记的说法与工地领导、派出所工作人员完全相反,使当事人的维权过程陷入困境。

当事人曾向村书记提出诉求:186棵树的赔偿款、北边多占6米的补偿款及数月精神损失费,共计30万元,后协商降至25万元,但村书记的多次承诺均未兑现,未兑现承诺。而从征地沟通遗漏、口头与实际操作矛盾,到村书记拒绝查勘、补偿说法反复,再到承诺落空,一系列行为让当事人感到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并对其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感。

当事人的诉求始终清晰:应当按照协议要求保留其农户的6米土地,如不能履约,农户将收回全部土地,并退还全部征收款项。这种基于协议和情理的诉求,但在沟通未果、施工持续推进的情况下,当事人采取了阻止施工的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

四、理性发声:期待公平对待与合理解决

土地是农户的根本,征地应坚守公平、尊重协议、保障农户权益。此次纠纷中,当事人从不知情到土地被占,再到补偿事宜迟迟未得解决,经历数月奔波,其诉求并非苛刻,只是希望守住协议边界、拿到应得补偿,或收回土地,这种合法诉求理应被重视。

针对此次纠纷中的核心问题,农户的诉求始终清晰且合理:一是补全知情权,明确征地范围与流程;二是纠正协议违约,要么归还158-164米的6米自有土地,要么按约定支付补偿;三是落实未兑现的补偿,包括186棵果树的附着物补偿与多占土地补偿;四是要求相关方提升沟通效率,兑现承诺、及时回应诉求;五是重建信任,通过透明、公正的处置方式保障农户合法权益。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