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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案例看双重国籍的法律边界

近期有合肥男子因加入外国国籍被派出所注销户口,他以工作生活都在中国为由起诉,最终法院认定注销合法,驳回诉求。这背后是中国

近期有合肥男子因加入外国国籍被派出所注销户口,他以工作生活都在中国为由起诉,最终法院认定注销合法,驳回诉求。这背后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法律规定——加入外国国籍的瞬间,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六十年代出生的李文彪曾家境优渥,却因向往国外放弃中国国籍加入玻利维亚籍,后来想转日本国籍未通过,成了黑户,连母亲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想恢复中国国籍时已来不及。安徽还有李姓男子2017年加入加拿大籍,仍在合肥生活,被注销户口后起诉,二审维持原判;老板邱心志为陪儿子留学加入外国国籍,回国后户口被注销,三次起诉都被驳回,法院提醒他若想恢复,需先放弃外国国籍。

佛山的潘某2004年拿到美国绿卡,没加入美国国籍,回国后要求恢复河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却因属于华侨身份,不符合村章程“华侨不享受分红”的规定,被镇政府驳回,起诉也败诉。日本近期也有6名取得欧洲国家国籍的原日本公民,起诉要求承认双重国籍,东京地方法院认为禁止双重国籍符合宪法,驳回诉求。

这些案例都指向同一逻辑:国籍从不是“两边占”的选择,加入外国国籍就意味着放弃原国籍的权利,权利与义务从来对等,一时冲动的选择,往往要用更长时间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