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硬刚到底!天津,一个刚毕业的姑娘,性格腼腆,好不容易找到份工作,想着老老实实干出

硬刚到底!天津,一个刚毕业的姑娘,性格腼腆,好不容易找到份工作,想着老老实实干出点成绩来。结果呢?领导看她好拿捏,私下频繁给她发不雅照片。姑娘吓得不敢吭声,怕丢工作,硬生生忍了不知道多久。可领导愈发过分,无奈之下,她哭着把遭遇告诉了家人。她妈一听,火冒三丈,直接冲到公司,把那些照片举给每一个路过的人看“都看看,这就是你们公司领导干的好事!”事是闹大了,民警也到了。但我想说的是,这种事,难道非得逼得一个当妈的冲到前台,才能有人管吗?


这事发生在10月9日的天津,到现在网上还在热议。目击者陈先生跟媒体说,事发在他隔壁公司。女孩母亲情绪特别激动,给每一个路过的人看男领导发的照片,嘴里反复说一句话:“这就是公司领导干的事。”陈先生还提了一嘴,女孩可能刚毕业,性格比较腼腆,所以她妈才亲自上门讨说法。后来民警到场处理了。

事情到这儿,表面上看是一个母亲替女儿出头。但我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一个当妈的为什么要冲到公司去闹?因为她的女儿在公司里,没地方说理。

姑娘刚毕业,第一份工作,领导是顶头上司,手里攥着她的绩效考核、转正名额、去留大权。领导给她发那些不堪入目的东西,她第一反应是什么?不是愤怒,是害怕。怕举报之后被穿小鞋,怕同事议论,怕简历上第一段经历就沾上麻烦。所以她忍了。忍到实在忍不下去了,才哭着告诉家里人。

这让我想起一个数据。有机构做过调查,超过30%的女性雇员在过去三年里遭遇过不同形式的职场骚扰,其中将近20%涉及言语、文字或电子讯息骚扰。但遇到这种事之后,有60%的人选择了不处理。为什么不处理?调查里排前两位的原因是:“工作常见情况,见怪不怪”占27.5%,“不想令情况变坏或关系恶化”占25%。

“见怪不怪”这四个字,我觉得比骚扰本身更可怕。它说明什么?说明这种事在职场里已经多到大家麻木了。换个说法就是,不少人在职场里都碰到过这种厚颜无耻的人,你翻脸吧,显得小题大做;你不翻脸吧,对方得寸进尺。

比如之前有个新闻,一名女子应聘“经理助理”,对方先问有没有男朋友、谈过几个,接着暗示“都问你有没有男朋友了,不用说太清楚”。

这些人的共同点是什么?他们不是在“追求”你,他们是在试探你的底线。你退一步,他们进一步。他们赌的就是你不敢声张。

那法律管不管?管。《民法典》第1010条写得明明白白: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可以向工会、妇联求助。

法律框架是有的,问题是落实。我判断,不少公司的所谓“反骚扰制度”,就是员工手册里印一行字,HR电脑里存一个文档,真有人投诉了,要么“证据不足”,要么“建议私下协商”,要么干脆装聋作哑。

说白了,母亲冲到公司举手机给人看,这动作确实冲动,甚至可能有法律风险。但反过来想,如果公司有一条清晰的投诉通道,如果HR接到投诉后能独立调查、保护投诉人隐私、不让她被报复,一个当妈的至于豁出脸面去公司闹吗?

我觉得这件事真正的痛点是,一个刚毕业的姑娘,在最需要制度撑腰的时候,发现制度是缺位的。她能靠的,只剩自己的妈。

结尾说句实在话。职场骚扰这事,光靠受害者“勇敢一点”是不够的。勇敢是需要底气的,底气来自哪里?来自公司真的会处理,来自投诉了不会被报复,来自报警之后有人认真查。这些条件凑齐了,那个腼腆的姑娘才敢自己开口,而不是让她妈替她冲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