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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白眼狼!湖北襄阳,男子的姨姐意外摔伤,紧急送到医院抢救。男子好心出手,为姨

好一个白眼狼!湖北襄阳,男子的姨姐意外摔伤,紧急送到医院抢救。男子好心出手,为姨姐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等姨姐伤愈之后,她和丈夫却翻脸不认人,拒不归还这笔钱。男子一开始按借钱起诉,一审二审、再审都败诉。最后他以无因管理起诉,一审胜诉。姨姐夫妻不服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男子成功拿回3万元。

男子阿军的姨姐丹丹,在外地工作时和丈夫小黄大吵一架。

两人冲突越来越激烈,小黄追打丹丹。丹丹慌忙躲闪,不小心从站台摔落,身受重伤。

丹丹很快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伤情很重,急需马上交钱治疗。

事发太过突然,丹丹夫妻俩慌乱不已,一时间拿不出这笔医疗费。

人命关天,治病一刻都耽误不得。看着危在旦夕的姨姐,阿军心里十分着急。

念在亲戚情分,阿军主动伸出援手,分两次一共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

当时一心只想救人,情况紧急,阿军没有让对方写借条,也没有书面协议。

在阿军看来,这笔钱只是临时垫付,等姨姐伤好了,自然会把钱还回来。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份善意,最后竟惹出一场漫长官司。

经过一段时间的医治,丹丹慢慢康复,顺利出院回家。

可当阿军上门,提出让夫妻俩归还垫付的3万元时,对方直接翻脸不认人。

丹丹和丈夫小黄一口拒绝还钱,声称这笔钱是阿军自愿给的,不用偿还。

好心出钱救人,到头来却被赖账,阿军心里又委屈又气愤。

没有办法,阿军只能选择起诉,想要追回自己垫付的3万元。

一开始,阿军认为这笔钱属于借款,以民间借贷去法院起诉。

但是打民间借贷官司,需要证据证明双方有借钱的约定,借条是关键凭证。

阿军手里只有转账记录,缺少借款合意的证据,一审直接败诉。

阿军不甘心,继续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他再次输掉官司。

不死心的阿军又申请再审,结果再审还是驳回诉求,三次诉讼全都失利。

接连败诉,阿军一度十分无助,难道这笔救命钱就要要不回来了吗?

后来在律师的提醒下,阿军找到了新方向,可以用无因管理重新起诉。

无因管理和民间借贷不一样,不用证明双方说好是借钱。

只需要证明,自己没有义务帮忙出钱,为了防止别人受损而支出费用。

于是阿军重新整理证据,以无因管理纠纷,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军本来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替丹丹支付医疗费。

当时丹丹生命垂危,阿军垫付医药费救人,符合法律上的无因管理。

丹丹和小黄是夫妻,这笔医疗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作为受益人,需要还钱。

一审法院判决,丹丹、小黄夫妻,共同偿还阿军垫付的3万元。

拿到判决书后,丹丹夫妻俩心里不服,又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仔细审理案件,认可一审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几经波折,阿军终于胜诉,成功拿回当初垫付的3万元救命钱。

《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阿军没有义务替姨姐承担医疗费。

危急时刻为救人垫付的费用,受益人康复之后,必须把这笔钱返还。

很多人亲戚之间帮忙垫钱,第一反应都是按民间借贷去起诉。

可民间借贷,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双方达成了借钱的约定。

如果没有借条,就很容易像阿军一开始那样,一审、二审、再审接连败诉。

亲戚之间临时帮忙垫付钱款,一旦没有借条,维权不一定非要走民间借贷。

如果是紧急救人的开销,可以尝试用无因管理这条法律途径维权。

也提醒大家,就算是亲人之间帮忙出钱,证据一定要保存好。

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要留着,转账备注写清楚用途,减少后续麻烦。

危难之时,有人愿意拿出3万元救你的性命,是很难得的人情。

受人恩惠,本应当心怀感恩,而不是危险一过,就想着赖掉救命钱。

丹丹夫妻为了3万元拒不认账,反复上诉,最后钱一分不少必须归还。

还落下忘恩负义的名声,实在得不偿失。

善良不能随便被消耗,好心不该被辜负。遇到纠纷,找对维权方式,才能保护己。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