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9月30日报道,陕西西安,一男子坐公交车时晕倒在地,司机赶紧停车,并让其他乘客打120,忙前忙后的,但男子还没到医院就身亡了,家属认为,司机应该送男子去医院,而不是原地等救护车,所以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法院判了!
李某在坐公交车时,突发疾病,随后晕倒在车厢内,司机发现后,立刻靠边停车,同时让人打120求助,尽自己最大力量帮助李某。
遗憾的是,李某还没送到医院就已经身亡了,医院推断他死于心源性猝死,他的家属无法接受,认为事发地点离医院只有2.6公里,如果司机能开车把李某送往医院,他可能就不会死。
原地等候属于延误救援,所以司机存在过错,于是家属将公交所属两家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40万余元。
一审法院事发是早高峰时段,公交车是双层的,存在限高、道路拥堵等不确定风险,如果贸然开车送医,病情恶化,反而会有更大风险。
而且司机已经尽到自己能做的一切,李某死亡是自身突发疾病导致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公交公司、司机存在过错,也无法证明死亡结果和等待救护车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以法院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在无法判断病情的情况下,原地等待急救人员,是最稳妥的选择,司机虽然有救助义务,但不能过于苛责,更不能用事后结果倒推当时的选择存在过错!
信息来源:《西安一男子乘公交突发不适倒地后死亡,家属称事发地距医院仅2.6公里,司机原地等救护车15分钟延误救援,起诉索赔》重庆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