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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枣没枣打一杆!”上海, 男子长期受抑郁症折磨,医生给他开了7 天病假,让他回

“有枣没枣打一杆!”上海, 男子长期受抑郁症折磨,医生给他开了7 天病假,让他回家休息。谁知,他没回家,转头来到一大厦的27 楼,翻窗,纵身一跃,结束痛苦。事后,家属悲痛欲绝,认为大厦如果门禁管理严格,就不会发生悲剧。于是,一纸诉状将大厦物业告上法院,要求赔偿65 万。物业喊冤,他想死,谁也拦住,凭啥讹人?法院的判决凉了。

2025年6月19日,长期受抑郁症折磨的曹某,身体和精神状态极差。

他强撑着身体,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医生查看他的病情后,给他开了七天的病假证明,让他回家休息。

谁知,他没有回家,而是来到一栋商业大厦,准备在这里结束生命。

出乎预料的是,这栋大厦顶楼出户门全程上锁封闭,根本无法通往楼顶。

一心求死的曹某,辗转来到27楼北侧的楼梯过道,这里的窗外是空调外机安置架,栏杆高度足足超过1.2米,远超国家安全标准,正常情况下非常安全。

但对对于曹某来说,他早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1米多的栏杆根本阻止不了他想死的决心。

他推开窗户,翻越护栏,又走到外侧悬空平台,纵身一跃,跳楼身亡。

事后,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和他杀可能,最终认定为自主高坠身亡。

曹某的家属接到这个噩耗后,悲痛欲绝,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他们不愿意承认是曹某自身心理问题,他们认为是大厦物业监管不到位,才酿成了这场悲剧。

他们认为大厦公共楼道窗户没有加装限位器,没有安装儿童锁,窗户可以完全推开,才让曹某轻松跳楼。

他们甚至认为,如果大厦门禁严格,不让曹某随意进入,他就会放弃轻生想法,保住性命。

于是,一纸诉状,将该大厦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5万余元。

物业喊冤:认为自己全程无过错,大厦设施合规,管理到位,男子属于个人极端行为,和物业无关,家属凭什么讹人?

一审法院审理后明确:

《民法典》第1175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有限度,不无限兜底,只负责防范日常意外事故。

曹某是自身抑郁症导致的主观轻生行为,事发突发。不可预判,超出了物业的管理责任范围。

最终一审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

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于此判决结果,网友拍手叫好:如果只要死了人就无限追责,那么这个社会的安保成本就会无限增加,民众将寸步难行。

还有网友认为,发生悲剧,家属应反省自身,未尽看管义务,而不是揪着别人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