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看完这段别车视频就很火大了,再看完律师的解读,这火气是真搂不住了。不少网友质问:这个律师是不是正经的?到底能不能分清情理和法律的边界?
咱们先把整件事还原一遍:一女子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跑到马路中间压速、反复恶意别车,还故意卡红绿灯恶整后车司机,这算不算路怒挑衅?是不是交通违法?
后车司机被一路骚扰,忍无可忍之下情绪上头,下车一脚踹翻电动车。请注意:他踹的是电动车,而不是人,这说明他哪怕已经非常生气了,但还是克制的。最后还是赔了800块。
可按律师的说法,就算女子有错在先,但对方的过错不能当成司机动手的理由,哪怕踹的是车也属于是在用暴利。一旦造成伤情,司机还要负刑责,就算对方没受伤,也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还有构成寻恤滋事罪的可能,殴打孕妇还属于加重情节。
你听听,这番输出下来,矛头全指向司机,女子反倒变成受害者了。当然了,单抠法条,这话本身挑不出毛病,法律逻辑就是:A违法,不等于B就可以用暴力去反击。
但让人隔应的是什么?
只盯着司机这一脚,女子之前三番两次恶意别车挑衅,轻飘飘一笔带过。他根本不是看不懂法条,而是只讲法条、不讲前因,完全忽略了事件里的冲突背景。
他只强调:动手就有刑事风险,殴打孕妇还会从重处罚。可却不提这名女子恶意别车、占道压速,更是非常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这种片面的普法,直接把“各担各责”,变成了挑衅者违法可以淡化,被惹急的人只能忍气吞声。
网友气愤,不是不懂法,而是看透了这套双标式说教。你要么两边都说透,女子恶意别车、严重妨碍交通,她要接受什么样的处罚;司机情绪失控,用脚踹倒对方电动车,该承担怎样的刑责的和赔偿,不能只逮着一边说。
道理谁都懂,动手不对,但脱离场景讲法条,就是脱离普通人的现实感受。大众想知道的是:遇到这种恶意别车、故意挑衅的,除了忍,到底该怎么保护自己。而不是简单一句警告:别动手,动手就有麻烦。
法条背得滚瓜烂熟,却看不见普通人在路上遇到路怒时那种无力感,难怪网友都不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