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湖平和孙殿英谁更可恨无耻?
孙殿英是军阀,明目张胆地盗挖文物,而徐湖平是身为南京博物院原领导、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国家文物安全,两个人都对珍贵文物造成了伤害!
孙殿英那档子事,说穿了就是带兵拿炸药去刨坟。
1928年7月,他打着军事演习的幌子,把慈禧的定东陵和乾隆的裕陵给炸开了。大兵们冲进地宫,什么九龙宝剑、夜明珠、翡翠西瓜,能搬的全搬走。史料记载,盗陵前他以“不忍就地筹粮”为名向遵化县征调大车30辆,盗陵后宝物被装上从司令部调来的20辆大车运走,也有记载说是30辆。这哪是什么体面事,跟土匪砸金铺没两样,动静闹得全国都知道。
可孙殿英好歹是明着来。
他抢完了东西,还知道四处打点,把夜明珠送宋美龄、翡翠西瓜给宋子文、九龙宝剑托戴笠转交蒋介石,用赃物换自己的平安。这种“分赃式公关”臭不要脸,但它的丑恶摆在台面上,谁都知道他是个盗墓贼,历史书上也给他钉得死死的。
徐湖平干的才叫让人脊背发凉。他是南京博物院原常务副院长(也曾担任院长),官方通报里白纸黑字写着他当年实际负责南博日常工作,是手握重要管理权限的人。
1959年收藏家庞增和把仇英《江南春》图卷等137件画作捐给南博,那是把家底托付给国家。徐湖平利用职务便利,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将这批画作调拨到他自己兼任法定代表人的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据媒体报道,这幅《江南春》图卷当时在总店标价25000元;
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将标签私自改成2500元,又安排他人出面,1997年7月8日以九折即2250元价格购得,发票信息留存不全。2025年这幅画出现在嘉德拍卖预展上,经庞增和后人举报后撤拍,而南博当时已经找不到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捐赠画作。
孙殿英盗的是死人墓,炸的是地宫,他毁掉的是已经沉入地下的东西。徐湖平损害的是普通收藏家捐给国家的那份信任,他坐在博物馆办公室里,穿着干部制服,签签字就让国有文物从馆藏账目中流失。一个是明火执仗的匪,一个是披着公职外衣的监守者。匪你还能防备,这种身居管理岗位的漏洞却很难提前察觉。
孙殿英所处的是军阀混战、法制残缺的年代,不少史料认为他文物意识淡薄,劫掠宝物主要为筹措军饷、扩充武装。徐湖平履职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早已颁布实施(2024年修订版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国有文物保护有着长期明确的法律依据;他理应清楚馆藏文物不得擅自出售、调拨必须履行严格程序。
官方通报里有一句话尤其扎眼:徐湖平在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禁止擅自出售和处理馆藏文物后,仍然同意总店继续出售相关文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令摆在那儿,他照样签字、放任相关行为,这已经不是不懂规矩,而是制度执行层面出现了严重问题。
2025年12月21日,南博退休员工郭礼典实名举报,指控徐湖平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盗窃走私故宫南迁文物,导致数以千计国宝流失损毁。国家文物局和江苏省委随后成立工作组进驻调查;截至2026年9月官方通报,上述南迁文物相关指控并未得到查实确认,徐湖平最终被生效判决认定的罪名是受贿罪。
2026年9月16日官方通报,徐湖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开除党籍。官方认定他存在违规调拨书画、造成管理风险等问题,但刑事定罪并未针对文物类犯罪本身。这份刑期与公众对此案严重程度的直观感受之间,确实存在不小的讨论空间。
官方2026年2月9日的通报还披露:调查组对江苏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南博、总店及相关职能部门共29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其中5人已去世不再处理,其余24人受到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从原省文化厅的违规批复,到总店工作人员私自改动售价,这条链条上多个岗位出现履职失守,暴露出当年文物管理存在明显短板。
孙殿英的恶是乱世长出的一颗坏种子,坏得直白;徐湖平一案让人警醒的,是和平年代里文物管理链条上出现的漏洞与信任危机。明枪易躲,家贼难防,正是这件事带给大家最深刻的感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