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63,证券简称:华东医药)2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其就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提起的上诉已获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涉案金额为11138.64万元,较首次披露暂计金额增加1.06万元。公告同时指出,由于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据了解,该专利侵权纠纷源于中美华东与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之间的发明专利权争议。中美华东曾于2024年1月就上述纠纷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1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中美华东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87万元由中美华东负担。
因不服一审判决,中美华东在上诉期内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浙知民初3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受理该上诉。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东医药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相关披露标准,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华东医药表示,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切实保护公司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知识产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