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湖北武汉,一男子在小区当保安,执勤时被业主打伤,业主赔偿他4200元,男子不会电子支付,委托物业帮他收款,事后,男子到物业要钱,物业经理不给: 这是业主赔给物业的钱,我开恩给你600元,剩余的钱充公!结局令人意外! 这名保安姓龚,今年五十多岁,在小区干了好几年。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在岗亭值守,一名业主因为道闸问题情绪激动,上来就对他拳打脚踢,还把岗亭的玻璃砸了。 龚师傅被打得头晕目眩,身上多处淤青。他第一时间报了警,民警很快赶到现场。调看监控后,事情一目了然,错不在龚师傅。 在民警调解下,打人业主同意赔偿4200元。其中4000元是龚师傅的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另外200元是岗亭玻璃的维修费。调解书上写得清清楚楚,每一笔钱的归属都有明确说明。 龚师傅年纪大,不会用智能手机,也没有电子支付账户。他想着物业是自己的单位,应该靠谱,就委托物业代收这笔赔偿款。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信任换来的是一场算计。 几天后,龚师傅去物业办公室要钱。接待他的是陈经理,对方的话像一盆冷水浇下来。 “这钱是业主赔给公司的,跟你没关系。”陈经理叼着烟,语气轻佻,“我开恩给你600块,剩下的就当充公了。” 龚师傅当场就懵了。他反复解释,说民警调解时说得明明白白,4000元是赔给他个人的。可陈经理根本不听,还反过来指责他不懂规矩,说公司替他代收了钱,就有处置权。 龚师傅又气又急,血压一下子就上来了。他一个月工资才三千多,这4000元是他挨了打、受了罪换来的血汗钱,怎么就成了公司的? 他找过社区,找过街道,都没人能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走投无路之下,他拨通了媒体的求助电话。 记者赶到小区时,陈经理一开始躲着不见,耗了两个多小时才慢悠悠地出来。面对镜头,他依旧理直气壮,坚持说钱是赔给公司的,给600元已经是“仁至义尽”。 记者当场联系了当天办案的民警。民警在电话里明确表态,调解协议条款清晰,4000元是龚师傅的个人赔偿,物业只有代收权,没有处置权,截留个人赔偿款是完全错误的。 在铁证面前,陈经理的脸色终于变了。他再也硬不起来,当场承认了错误,把4200元现金一分不少地还给了龚师傅,还道了歉。 据了解,这名陈经理事后也被公司严肃处理,调离了管理岗位。可不少人觉得,这样的处理还是太轻了。 毕竟,他不是一时糊涂,而是明目张胆地把员工的血汗钱当成了自己的“外快”。 这件事看着解气,背后却透着一股寒意。 一个在岗位上尽职尽责的保安,被业主打伤,好不容易拿到赔偿,却要被自己的公司“明抢”。经理那句“我开恩给你600元”,听着像施舍,实则是对劳动者尊严的践踏。 物业本应是员工的后盾,却成了压榨员工的“黑手”。这种把员工的血汗钱当成公司“小金库”的做法,不仅寒了一线劳动者的心,也暴露了部分企业管理者的贪婪和无知。 他们以为自己是“土皇帝”,可以随意处置员工的财产,却忘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更让人深思的是,像龚师傅这样的底层劳动者,在面对不公时,往往是最无助的。他们不懂法律,没有资源,甚至连电子支付都不会,只能任人拿捏。 如果不是媒体介入,这笔钱恐怕就真的被“充公”了。 这也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在任何时候,都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不公,不要忍气吞声,要敢于发声,敢于求助。 同时也给所有企业管理者敲了警钟:员工不是可以随意压榨的资源,尊重和保障员工权益,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基。 那些把员工当“韭菜”割的企业,最终只会被市场和社会抛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