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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500万元买房10余年无法过户:本案存在什么犯罪行为?   男子2500万

男子2500万元买房10余年无法过户:本案存在什么犯罪行为?   男子2500万元买房10余年无法过户!福建莆田的李先生十余年前从卖家李某坤名下企业购买房产,花费2500万元。交易时,李某坤隐瞒了房屋已被抵押给农业银行涵江支行的事实。   经该支行原行长刘某阳告知真相后,三方约定由李先生支付部分尾款用于还贷解押并办理过户。但是,谁能想到,李某坤在李先生结清贷款的次日,竟再次将同一房产抵押给同一支行办理多笔贷款,导致李先生购买的房产过户彻底失败。2500万买房10余年无法过户律师来帮忙北京刑事律师   1.  李某坤可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前述案件中,李某坤显然对李先生存在欺骗行为。那么,该欺骗行为究竟属于民事欺诈呢,还是属于刑事范畴中的合同诈骗呢?对此,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归到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上来判断。   根据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在客观上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在主观上对他人的财物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在客观方面,要看行为人是否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主要可以从履行能力、告知义务、未履约原因等方面综合认定。在主观方面,则要看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主要可以从资金流向、资金用途等方面综合判断。   在前述案件中,李某坤在卖房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隐瞒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将房子出卖,并且在解押次日即将同一房产再次抵押贷款,表明其根本无意履行过户义务,而是将李先生的购房款作为自己再次融资的工具,此行为足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又以重新抵押贷款为目的骗李先生支付尾款将房子解除抵押。整个过程中,李某坤完全就不存在配合李先生将房子过户的意思,既存在欺骗行为,也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可构成合同诈骗罪。   2.  刘某阳可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前述案件中,原行长刘某阳可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根据刑法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指的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向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常见情形包括:未严格审查借款人资质、还款能力;虚构贷款用途或材料;超权限审批贷款;向关系人违规发放贷款等。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或者是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即可构成本罪。在前述案件中,原行长刘某阳明知房产已售出,却仍然违规批准二次抵押贷款,显然属于违规发放贷款,可构成本罪。   总的来说,买房是一笔大买卖,广大网友在买房前一定要高度谨慎,要核实卖家征信报告,并且一定要查清房子是否存在抵押、查封记录等,尽量将购房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