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治各种不服!”海南三亚,一女子带着宠物狗去游泳,竟然在泳池给狗搓澡,可把其他顾客气坏了,怎么能“人狗同池”呢?女子却狂妄的叫嚣:“我家狗比人干净!”结果,物也是个狠角色,专治各种不服,根本不跟女子废话,直接放水、清扫、消毒,全套费用20000多元,账单甩在女子脸上,她彻底傻眼了。 在海南三亚,一女子带着自家宠物狗去游泳,本以为是个寻常的休闲事儿,结果却闹得沸沸扬扬,还让自己吃了大亏。 那天,女子带着狗来到泳池边。这狗看着水,兴奋得直蹦跶,女子也没多想,直接带着狗就下了泳池。 她在泳池里一边游,一边还顺手给狗搓起澡来,那动作十分熟练,好像这泳池就是她家狗的专属澡堂。 周围其他顾客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看清状况后,顿时炸开了锅。 大家纷纷指责女子,怎么能人狗同池呢?这也太不卫生了! 毕竟泳池是大家共同使用的,谁也不想和宠物狗在一个池子里游泳,这心里得多膈应啊。 可这女子却不以为然,面对众人的指责,她不仅没有丝毫愧疚,反而狂妄地叫嚣起来:我家狗比人干净!你们就是事儿多! 那态度嚣张极了,就像这泳池就是她家的,她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其他顾客被她的态度气得不行,有人赶紧找来了泳池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赶到后,看到这混乱的场面,严肃地告知女子,泳池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宠物进入,她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规定,必须承担后果。 女子却依旧嘴硬,觉得管理人员是在小题大做。管理人员也不跟她废话,直接安排工作人员开始行动。 他们先把泳池里的水全部放掉,这可不是个小工程,光放水就花了不少时间。 接着,工作人员对泳池进行了全面的清扫,把池底的脏东西、毛发等都清理得干干净净。 最后,又进行了严格的消毒处理,确保泳池达到卫生标准。 等所有工作做完,管理人员拿着一张20000多元的账单甩给女子:这是放水、清扫、消毒的全部费用,把费用结了。 女子看着账单,眼睛瞪得老大,彻底傻眼了。她没想到,自己的一时任性,竟然要付出这么昂贵的代价。 这女子就是太不懂规则了,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在公共场合,每个人都有责任遵守规定,不能只图自己方便,而忽视了他人的权益。 她以后做事可不能再这么任性妄为了,不然还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有人说,我觉得当时在泳池里边游泳的人应该同时向她索赔。只算水费真不多,换水的时间损失和人工费都没算吧? 两万算少了,消毒换水,人力物力,其他的人员无法享受的精神损失费,得5万。你如果在你家里,你说你的狗干净,在你锅里饭碗里给狗洗澡都行。但是这是公共场合,泳池是人游泳的地方,不是动物游泳的地方。 这事我觉得物业干得漂亮,专治各种不守规则的人。 别拿“我家狗干净”当借口,公共场合讲的是集体规则,不是你个人的标准。 在自己家你把狗抱上床都没人管,但泳池是大家掏钱消费的地方,凭啥要为你的自私买单。 有人说要索赔精神损失费,我觉得挺合理。本来开开心心来游泳,结果全程膈应,换谁都堵得慌。 女子不服气的样子真的好笑,既想享受公共资源又不想遵守规则,被处罚了又觉得委屈,说白了就是惯出来的毛病。 这两万块钱不是罚多了,是让她记住,公共资源不是她家后花园,规则不是摆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女子带狗进泳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物业可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清扫消毒等实际损失,罚款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核算。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