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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000651):大股东珠海明骏拟减持不超1.12亿股 占总股本2%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股票代码:000651)于2026年2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12亿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减持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股东及持股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珠海明骏目前持有格力电器股份902,359,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该部分股份来源于2020年1月23日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且已于此前履行完毕36个月的锁定期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项目

具体内容

减持股东

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减持数量

不超过111,702,774股(约1.12亿股)

减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

减持期间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减持原因

偿还银行贷款

股份来源

2020年1月23日从格力集团协议受让,锁定期已届满

风险提示与影响分析

格力电器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珠海明骏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调整减持节奏或决定是否实施。此外,珠海明骏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况,需在减持前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股权分布的上市条件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大宗交易受让本次减持股份的投资者,需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公告披露日,格力电器不存在破发、破净或分红不达标等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珠海明骏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