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贪心!”2014年西安一男子租了一套毛胚房,自费装修后,一租就是八年,退租时,男子便将自己装修的东西全部拆除,包括木地板、空调等等,而房东在得知后气炸了,但男子却表示,都是自己花钱装的,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2014年西安有这么一件事,直到现在提起来,还有人争论不休,任先生当年在西安买了一套毛坯商品房,本来是想用来投资赚钱的,可那几年行情不好,房子一直空着,没人问津。 就这么空了好几年,到了2018年下半年,任先生认识了做中介的李先生,两人一拍即合,达成了租房协议。 当时任先生的房子还是纯毛坯,没法直接住,李先生就提出,由他自己出钱装修,然后租下来,两人约定好,租赁到期后,室内可移动的物品归李先生,固定物品归任先生,租期算下来,前后一共八年。 这八年里,李先生倒是挺省心,按时交房租,从来没拖欠过,任先生也没怎么管过房子的事,想着反正有人装修,还能稳定收租,简直是稳赚不赔,可谁也没想到,八年租期一到,退租的时候,两人彻底闹掰了。 租约到期后,任先生通知李先生不再续约,然后就去房子里收房,结果一开门,当场就气炸了。 好好的一套房子,里面的木地板全被拆光了,各个房间的房门也被卸走了,连天花板上的中央空调都没留下,拆完之后,天花板上还露着一个大洞,整个房子又变回了毛坯,还弄得乱七八糟,到处都是拆卸后的垃圾。 任先生赶紧找到李先生,对着他一顿理论,说这些木地板、房门还有中央空调,都是固定在房子上的,属于房子的一部分,根本不能拆,他这么一拆,房子不仅没法直接再租,还得花钱修复,造成的损失必须由李先生赔偿。 可李先生却一点不让步,反倒觉得任先生不讲理,他说当初租的是毛坯房,所有装修的钱都是他自己掏的,大到木地板、中央空调,小到五金配件,没让任先生花一分钱。 现在租期到了,他拆自己花钱装的东西,天经地义,想怎么弄就怎么弄,跟任先生没关系。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最后没办法,任先生报了警,民警到现场后,也只能调解,没法直接判定谁对谁错。 说白了,这事的核心矛盾,就是两人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没把“可移动物品”和“固定物品”界定清楚。 李先生觉得,只要能拆下来的,就是他的可移动物品,可实际上,像木地板、房门这种,铺上去、装上去之后,再拆就会损坏房屋本身,按规矩来说,这属于形成附合的装修物,根本不能随便拆。 任先生这边,当初可能也想着“白捡”一套装修,没仔细跟李先生核对清楚条款,最后才落得这个下场。 后来也有懂行的人说,李先生拆自己的装修没问题,但前提是不能损坏房屋本身,他把中央空调拆了留个大洞,明显已经造成了房屋损坏,理应承担修复责任。 而任先生,如果当初在退租时,愿意给李先生一点装修补偿,或许也不会闹到这一步。 这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不管是房东还是租客,租毛坯房涉及装修的时候,一定要把丑话说在前面,把装修归属、哪些能拆、哪些不能拆。 还有损坏后的赔偿问题,都明明白白写在合同里,不然租期一到,很容易闹得反目成仇,最后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