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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太惊险了!河南南阳,一名年轻女子被家人围着不停指责,情绪彻底崩了,突然挣脱

天呐!太惊险了!河南南阳,一名年轻女子被家人围着不停指责,情绪彻底崩了,突然挣脱家人,朝着有7米落差的广场护栏狂奔,一名辅警10秒冲刺,飞身把她扑倒,其他民警也赶紧赶来帮忙,女子摔倒后还想挣扎着再跳,辅警抓住她不停安慰,最后女子才慢慢平复情绪,愿意和家人好好沟通。 节日期间的候车厅,不用说大家也知道,到处都是拎着行李的人,说话声、广播声、孩子的哭闹声混在一起,嘈杂得让人烦躁。 就在这么热闹又混乱的地方,一个穿白袄、黑裤子的年轻姑娘,被三四个人围着,看那样子,应该是她的家人,有男有女,脸色都不太好看。 一个中年男人,声音特别大,一个劲地数落她,语气全是不耐烦,具体说啥没太听清,但翻来覆去就围绕着听话两个字。 姑娘低着头,沉默了几秒,突然抬起头,眼睛通红,声音又哑又急,崩溃地反问那个男人:我怎么不听话了?我这一辈子,难道还不够听话吗? 本以为她这么反问,家人能少说两句,没想到,旁边的女人也跟着搭话,语气还是一样的强硬,没有一点安抚的意思,还是在不停地指责她不懂事。 被最亲的人围着否定,那种委屈和绝望,真的不是普通人能体会到的,明明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却从来得不到认可。 就在家人还在念叨的瞬间,那姑娘突然发出一声大吼,声音里全是绝望,紧接着,她猛地推开身边围着的家人,力气大得惊人。 周围的人都没反应过来,包括她的家人,还愣在原地,而姑娘已经朝着候车厅外侧的广场护栏狂奔而去,脚步又急又快,看得人心里发慌。 广场护栏外面,是足足7米的落差,要是真的跳下去,后果不堪设想,轻则重伤,重则....一点缓冲的余地都没有。 当时,一名辅警正在候车厅巡逻,刚好看到了这一幕,他没有丝毫犹豫,来不及多想,立刻朝着姑娘的方向狂奔,全程也就10秒钟的时间。 10秒钟,太短了,短到我们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但就是这宝贵的10秒钟,这名辅警用尽全力,在姑娘快要冲到护栏边的那一刻,从身后飞身扑了过去,死死抱住她的腰,两人一起摔倒在地上。 摔倒的时候,辅警特意垫在了下面,紧紧抱着姑娘,嘴里不停地安慰:姑娘,别冲动,缓一下,没事的,有什么委屈咱慢慢说,别跟自己过不去。 可那姑娘,情绪还是没有平复,摔倒在地后,手脚还不停地乱蹬,想要挣脱辅警的手,继续朝着护栏的方向爬,眼神里全是求死的念头。 旁边的民警听到动静,也赶紧跑了过来,有人递水,有人轻声安抚,你一言我一语,没有再提一句指责的话,只是安静地陪着她。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辅警见她情绪缓和了,才慢慢松开手,但还是守在她身边,没有离开。 后来才知道,这姑娘之所以这么激动,是因为家人一直逼着她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从小到大,不管是工作还是感情,家人都要插手,要求她必须听话,不能有自己的想法。 那天,家人又逼着她答应一门她不喜欢的婚事,她不愿意,就被家人围着不停指责,积压了多年的委屈和绝望,在那一刻彻底爆发,才想到了用极端的方式结束这一切。 辅警飞身救人,这是他的职责吗?要是救人的时候不小心伤到姑娘,需要担责任吗?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勤务辅警在人民警察的指挥下,可以协助开展接受、处理群众求助,救助受伤受困人员的工作。 也就是说,救人虽然不是辅警的专属职责,但却是他的工作范围之内的事,这名辅警10秒冲刺救人,不仅是履行职责,更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 还有人担心,要是辅警救人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女子,会不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实不用,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辅警在紧急情况下救人,哪怕不小心碰伤了姑娘,也不用赔钱,毕竟他的初衷是救人,是为了保护姑娘的生命安全,这种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女子家人不停地指责、逼迫女子,甚至干涉女子的婚姻自由,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 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家人逼着姑娘接受不喜欢的婚事,就是在干涉她的婚姻自由,已经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 家人长期的指责、否定,虽然没有动手打人,但这种精神上的压迫和摧残,其实已经构成了精神虐待,要是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虐待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人也是为了她好,出发点是善意的,怎么就违法了呢? 其实,为你好从来都不是干涉别人人生的借口,哪怕是最亲的家人,也没有权利强迫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 这个姑娘,被最亲的人否定、逼迫,那种绝望和无助,真的让人很难受,有时候,压垮一个人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大事,而是家人一次次的不理解和指责。 家人之间,最重要的从来都不是听话,而是理解和尊重,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想法和选择,哪怕是家人,也应该学会放手,学会尊重。 大家觉得,这家人的行为,应该被处罚吗?要是你遇到这种被家人逼迫、不被理解的情况,你会怎么做?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