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97年,刑场上,五辆马车拉着五根绳索,新科状元被拉着头和四肢。他绝望地闭着眼睛。他才当了状元不到20天,他自己都不知道犯了什么错,为何会遭此境遇呢? 陈䢿是江西人,自幼读书刻苦,家道清寒,但他才思敏捷,为人沉稳,乡里父老皆称其有大才。洪武三十年,天下大比,他赴应天府参加会试。 经过三场考试,主考官刘三吾亲定其文为第一。礼部复核无异,朱元璋御览后亲批“文理兼备,气象不凡”,随即钦点为状元。 放榜那日,应天府门前人山人海,陈䢿走出贡院时,百姓争相目睹状元风采。不到十日,官媒婚事纷至沓来,家门前挤满了前来攀附的士绅与富商。陈䢿虽不失谦逊,心中已有谋国之志。 他并不知,一场横祸正在酝酿。 北地举子上榜者寥寥,五十一名进士无一来自山东、山西等地。榜单贴出当晚,北方考生聚集酒肆议论,次日竟有士子涂污皇榜,围堵礼部,质疑主考偏私。 礼部无计,只能奏报朱元璋。朱元璋召见刘三吾,问其是否徇私。刘三吾据实答道:“才非所及,不敢妄取。” 朱元璋虽怒,暂未发作。 次日再诏,命其斟酌改榜,增加北人入选,刘三吾拒不从命。朱元璋免其职,改用张信。张信同样上奏称不愿违背公义,实难照旨办事。 两任主考皆抗命,皇帝彻底恼火,亲自命人从落榜北方士子中挑出数人补入新榜,并令原榜数名南人除名。 陈䢿名列其首。 有人劝朱元璋不必追责状元,但朱元璋认为不杀一人,难平北地之怒。于是将陈䢿定为“通主考作弊”之罪,宣判极刑。朝中多有为陈䢿求情者,但皆无功而返。 行刑当日,无正式供词,无审讯记录,只有一道诏书:“陈䢿身居首科,名实不副,假文谋位,乱我选举,罪无可赦。” 马车拉动,陈䢿五体分裂,围观者默然。刑场之外,数日内士子闭门不言,主考张信亦以病求退。学界一片沉寂。朱元璋次年正式推行南北分卷制度,自此南方士人与北方士子分卷命题,分榜录取。 陈䢿之死,成了明代车裂刑的最后一例。正如《国朝典故》所记:“是年秋,刑陈震䢿于市,士林震惧。” 状元之位未满月,竟至身死族灭。他未谋逆,不通权,不贪利,只因出生江南,在才华面前显得过于无辜。他并未想到,自己的文章不是败笔,而是借口。权衡之下,公平成为牺牲品,正直变成了罪名。 他若泉下有知,或许会问:读书,究竟是为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