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狱中自尽的贪官是良心发现还是穷途末路? 他叫薛五辰,是河南省荥阳市财政局原局长,他在1998年因为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最后他可能无颜再见组织上的领导,无言面对来狱中来看望他的同事,无颜面对他的家人,干脆在狱中自尽。 他在那个我们每个月都开不了300元工资的年代,个人贪腐的收入每天就达到6886元。 每天早晨,当所有的人都辛辛苦苦去上班,匆匆忙忙去做事,风里来雨里去做生意的时候,他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揉一揉他的睡眼朦胧的眼睛,看一下照在屋里的阳光,这个时候,他的6886元就算到账了。 那个时候,我才27岁的光景,我听说了他的事情,让我忽然间开始怀疑人生,他怎么这么厉害,他怎么这么大胆,他怎么这么有能力。 他任财政局长仅仅3年多,41个月,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级的财政局长,他只是用刁难,为难乡镇,局委和企业的手续,就可以收受这么多的贿赂,他用手中的签批权,贪污了247万元,最后,竟然还有590万元资金说明不了来源,被定位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 当时的报道说他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和家人说,不要说清我们的钱是如何来的,如果弄不清这些钱的来源,就会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决,最多判10年。 这个家伙是真聪明,他为了保护自己,拒不交代这些钱的来源,最后有590万资金说明不了合法来源,判了这个罪名。 其实,他为了保护自己,也变相保护了一些给他行贿的人。 不过,他的贪腐数额太大,按照当时的量刑标准,已经足够死缓了,这个对抗组织调查的小伎俩,不过是增加他的犯罪性质和程度而已。 他无疑是一个蛀虫,一个小丑,一个历史的罪人,他无疑要成为人民唾弃的败类。 他最大的贡献,就是给我们一个警示,没有监督的权利是危险的,失去监督权利不仅毁灭领导干部自己,更是毁坏了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崔金生欠钱不还 贪官之死 新中国第一贪案 史贪官 巨贪伏法 南阳贪官 唐朝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