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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女子在漳州某酒店成功订房到店却被告知已满房。店方:100多块住不了!原来

福建,一女子在漳州某酒店成功订房到店却被告知已满房。店方:100多块住不了!原来,春节房间涨价,一个房间涨到七八百,而女子是花106块钱提前预定的!女子不服:“一百多就不能住你们酒店吗?” 一句话,道尽了春节出行最闹心的遭遇,也撕开了部分酒店旺季坐地起价、无视契约的难看吃相。 女子提前正常下单,平台审核通过、订单确认生效,这在法律上就是一份已经成立的服务合同,双方都该遵守。 可到了店里,酒店一句轻飘飘的“满房”,就想把人打发走,本质不是没房,是嫌钱少。 106元的春节预订价,是酒店当时自主上架的价格,不是女子强买强卖,更不是恶意薅羊毛。 等到春节客流高峰,房间涨到七八百,酒店就觉得“亏了”,宁愿违约拒单,把房间高价转卖,也要把低价订单踢开。 这种操作,在旅游旺季里并不少见,只是这家漳州酒店,做得格外直白,连遮掩都懒得遮掩。 女子的反问格外有力:“一百多就不能住你们酒店吗?”,问的不是价格,是商家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 酒店开门做生意,定价权在你,接单权在你,订单生效后,履约义务也在你,不能旺季来了就翻脸不认账。 很多消费者遇到这种事,要么怕麻烦自认倒霉,要么被迫补差价,反而让部分商家越发肆无忌惮。 从法律层面说,消费者通过正规平台预订酒店,支付成功、订单确认,合同即刻生效,受《民法典》严格保护。 酒店无正当理由拒绝入住,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哪怕真的客房紧张,也不能优先踢开提前预订的客人,更不能以“价格太低”作为拒住的理由。 市场监管部门早已多次明令,节假日严禁哄抬房价、严禁无故毁约拒单,这类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和违约侵权。 往年春节,全国各地都有酒店因类似行为被投诉,最终被责令整改、罚款,还要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漳州这家酒店显然是心存侥幸,觉得春节客人急着住宿,只能忍气吞声,没想到遇到了较真的女子。 这件事的核心,从来不是106元能不能住酒店,而是商家该不该守信用、守规则。 春节涨价是市场行为,只要明码标价、提前公示,消费者完全可以接受,没人会强迫酒店低价营业。 可最忌讳的就是,先低价接单锁客,等客人到店、进退两难时,再以“满房”为借口,逼迫消费者加钱或放弃。 这不是经营,是宰客;不是生意,是失信,既坑了消费者,也砸了自己的招牌,还抹黑了城市的旅游形象。 漳州是福建知名旅游城市,春节期间大量游客前来,酒店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城市的待客态度。 一家酒店毁约,影响的是一批游客的体验,消耗的是整个地方的旅游口碑,这笔账,商家算得太浅。 女子坚持维权,不仅是为自己争一口气,也是在帮所有春节出行的消费者,守住最基本的消费权益。 目前,店方已全额退款、赔偿500元,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当事人表示接受。 遇到这种事,消费者完全不用妥协,保留好订单截图、沟通记录,直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监管部门介入后,酒店不仅要安排入住,还要承担相应责任,为自己的违约行为付出代价。 平台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订单撮合方,有义务保障消费者订单有效,对违约酒店进行处罚、下架。 不能让平台成为商家毁约的“避风港”,更不能让守规则的消费者,独自承担旺季被拒单的损失。 很多商家总觉得,旺季就该赚快钱,契约精神、品牌口碑都可以暂时放一边,这是最短视的想法。 一次毁约式宰客,或许能多赚几百块差价,可失去的是消费者的信任,是长久经营的根基。 真正长久的生意,从来不是靠一两次旺季宰客,而是靠诚信经营、童叟无欺,靠回头客和口碑立足。 106元的订单,也是真金白银的消费,也是消费者对酒店的信任,不该被轻视,更不该被践踏。 酒店可以定高价,但不能毁订单;可以赚利润,但不能丢底线,这是最朴素的商业道理。 春节出行,图的是开心顺利,没人愿意在酒店大堂为了一张订单争执不休,扫了过节的兴致。 也希望所有酒店商家都能明白,旺季更要守规矩,涨价不毁约、待客不欺客,才是生意长久之道。 女子的较真,值得点赞,她用行动告诉所有商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随意侵犯。 也希望其他商家以此为鉴,别为了一时利益,丢了最珍贵的诚信。 毕竟,酒店的房间有价,可商业的诚信、城市的口碑、消费者的信任,都是无价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