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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爱狗情深,还是炫富炒作? 广东惠州一家公司,为了找回一只走失的伯恩山犬“辛巴”

是爱狗情深,还是炫富炒作? 广东惠州一家公司,为了找回一只走失的伯恩山犬“辛巴”,直接开出了60万元的悬赏金,负责人拍着胸脯说:“狗价值高,找到一定兑现。” 据悉,这一只走失的狗名叫辛巴,4岁半,是一只成年公犬,他是伯恩山犬品种,这一只狗大约37公斤,体型较大,它的身上以黑、白、棕三色为主。 2月1号那天下午3点多,公司工作人员带着辛巴前往上海虹桥机场附近的南石桥路参加一场宠物相关的活动。 本来参加活动的时候还好好的,可活动开始不久,因为工作人员一个不留神,辛巴不见了。 等他反应过来后到处找,到处打听,都没有辛巴的下落,后来他还报了警,警方通过调取监控,派人帮忙寻找,依然找不到。 这一只狗性格很温顺,平时很喜欢亲近人,它乖巧听话,公司里的工作人员都很喜欢它,甚至他们把它当做他们团队的“重要一员”。 这一只狗陪伴了大家4年多,它是一只“明星模特犬”,跟公司里的人感情深厚。 自从这一只狗走失后,公司里的工作人员都很心疼、也很着急,于是就在网上发布悬赏公告:60万元重金寻狗。 这事儿一出,网友直接炸了锅,开出这么高的悬赏金,这到底是爱狗情深还是变相炫富?如果真帮他们找到了,会兑现承诺吗? 对此,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付先生承诺,这一只狗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如果找到了一定兑现承诺给他60万,公司也付得起这个钱,他甚至说,哪怕只是提供一定的线索都会给予相关的答谢。 如今快20天过去了,这一只狗依然没有下落。 对此,有人算了一笔账:60万,在很多城市能付一套房的首付,能让一个普通家庭安稳过好几年,能让十几个孩子读完大学。可现在,它只是一条狗的“身价”。 有人酸:“我活了半辈子,还不如一条狗值钱。” 有人怒:“这不是爱狗,是炫富,是炒作!” 也有人挺:“人家自己的钱,想怎么花怎么花,你管得着吗?” 更扎心的是,当有人在评论区说“我家人生病急需60万救命,却没人帮”时,却被爱狗人士回怼:“狗是家人,你家人关我屁事。” 我想说,这60万,砸的不只是一条狗的悬赏,更是砸在了无数普通人的心上。它撕开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在这个世界上,有些生命被捧在手心,而有些挣扎,却无人问津。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个事件呢? 根据《民法典》第499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广东惠州该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悬赏60万元寻狗,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悬赏广告。 只要有人成功找回该犬或提供关键线索促成找回,就有权要求该公司兑现60万元悬赏金。 公司负责人“找到一定兑现”的表态,也印证了该悬赏的法律效力,若事后反悔,完成行为者可依法主张权利。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该公司称狗本身价值较高,60万元悬赏金的合理性可结合宠物市场价值、其作为“明星模特犬”的商业价值等因素判断。 如果后续因悬赏兑现产生纠纷,法院可参考该犬的市场价值、公司实际损失及悬赏的合理性进行裁量,同时也需注意,悬赏金额与宠物本身价值无必然法律绑定,只要悬赏是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就应依法履行。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