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福建一名老太太骑车摔倒,两名初中生路过时下车搀扶。老太太事后声称被她们的电动车“惊吓”才摔倒,交警认定两名女生负次要责任,家属被索赔22万元(含医疗费、精神损失等)。监控显示,两女生与老太太无物理接触,电动车距离较远,所谓“惊吓”缺乏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自愿救助行为造成损害不应担责。若因“未充分注意”被追责,将打击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交警以“未让行”为由定次责,但救助行为本身应优先于一般交通规则,否则会助长“扶人反被讹”的歪风。

2月19日,福建一名老太太骑车摔倒,两名初中生路过时下车搀扶。老太太事后声称被她们的电动车“惊吓”才摔倒,交警认定两名女生负次要责任,家属被索赔22万元(含医疗费、精神损失等)。监控显示,两女生与老太太无物理接触,电动车距离较远,所谓“惊吓”缺乏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自愿救助行为造成损害不应担责。若因“未充分注意”被追责,将打击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交警以“未让行”为由定次责,但救助行为本身应优先于一般交通规则,否则会助长“扶人反被讹”的歪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