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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秋老师说:“学过或者没有学过法学本身不是什么问题。”哦?这话说的,难道张铁生

李建秋老师说:“学过或者没有学过法学本身不是什么问题。”

哦?这话说的,难道张铁生又回来了?学过和没学过法学,它真的不一样。比如说,学过和没系统学过,它就不一样,学过的就不可能出现行政部门可以随便“造法”的错误。

再比如说,没学过中国法制史的人,容易用现代的“道德”去套古代的“法律”,认为这是“除害”或“德治”,例如武松斗杀西门庆。但学过的人知道,封建法律的核心是维护皇权和等级,武松的行为在当时属于严重的杀人罪,刺配已是官员法外徇私,绝非法律鼓励的“道德行为”,也会知道封建社会的法律从来不是为了保障民权,而是为了维系皇权与等级秩序,不会天真地把“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混为一谈。

更为重要的是,学了中国法制史,就会知道新中国的法律体系是建立再借鉴外国经验的“本土化”的法律体系,就不可能出现抛弃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中国法律本土化”的无知言论。

再比如学了犯罪心理学,就不会指着罗翔鼻子骂“孔融让梨是毁中国礼仪”,更不会把正常的学术探讨扭曲成“道德败坏”的人身攻击。

还有啊,法学本身就是研究和规范社会问题的学科,存在的意义就是服务人类、服务社会,它的发展和人类文明和经济发展相向而行。西方有现实主义法学现实主义法学,“认命”和“看清现实”、“法大还是人大”的理论很正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也属于方法论范畴,比如围绕言论自由的探讨,都是严肃的学术议题,不能随意曲解、标签化。至于对AI的使用,我觉得AI作为辅助工具,是时代发展趋势。但能用好AI的前提,一定是自身具备扎实的专业学习和判断能力,才能准确理解、筛选、应用。它只是比智能搜索更进一步,永远替代不了系统学习带来的思维与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