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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年间,兰陵长公主发现自己的婢女怀了驸马刘辉的孩子。盛怒之下,用鞭子将婢女活活

北魏年间,兰陵长公主发现自己的婢女怀了驸马刘辉的孩子。盛怒之下,用鞭子将婢女活活打死,然后剜出孩子杀害,再将草装在婢女肚子送给驸马刘辉观看。

其实,这事儿要是放在清朝,公主可能也就忍了,或者去太后那哭一鼻子。但兰陵公主是谁?鲜卑姑奶奶!她发现这事儿后的反应,简直是暴烈到了极点。她没去哭诉,直接动手,用鞭子把那个怀孕的婢女活活打死。

如果是单纯的嫉妒,杀人也就够了。但公主接下来的举动,才是真正让人脊背发凉的地方。她让人拿刀剖开婢女的肚子,把那还没成形的胎儿挖出来弄死,然后——把一堆杂草塞进婢女空荡荡的肚腹里,缝好,赤裸裸地送给刘辉看。

这哪是简单的报复?这是赤裸裸的权力宣示。她在告诉刘辉:在这个家里,你的孩子如果不经过我同意,那就是杂草,就是垃圾!这是一种带着血腥味的羞辱,彻底撕开了两人之间那层遮羞布。

这事儿闹得太大,直接惊动了当时的最高统治者灵太后。

她是个女强人,把持朝政,对这种“渣男”行为本来就看不惯。看到刘辉这么欺负自家小姑子,灵太后大笔一挥:离婚!削爵!

本来故事到这儿,算是个爽文结局。但这世上的事,最怕就是“利益”二字。当时北魏正在搞全盘汉化,需要笼络像刘辉这样的南方汉人贵族。把刘辉一撸到底,朝廷里那些南边投奔过来的大臣们心里能安稳吗?再加上那个时代,虽然鲜卑风气犹存,但儒家的“劝和不劝离”已经开始占上风了。

于是,荒诞的一幕出现了。一年多以后,居然有大臣和宦官跑去劝灵太后,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为了大局,得让公主复婚。

灵太后虽然强势,但在整个官僚集团的压力下,也不得不低头。她甚至亲自把公主送回刘辉身边,还嘱咐她:“以后脾气收敛点,好好过日子。”

这哪里是送嫁?这分明是把公主送进了鬼门关。复婚后的日子,大家都能猜到,那是人间地狱。刘辉这种人,记仇得很。他不仅没收敛,反而变本加厉,跟外面的民女张容妃、陈慧猛打得火热。悲剧发生在公元518年左右。这时候,兰陵公主自己也怀孕了。按理说,有了孩子,关系能缓和点吧?没有。

因为那些外室的挑拨,加上刘辉长期的冷暴力,怀着孕的公主终于忍不住跟刘辉大吵一架。就在床边,刘辉彻底撕下了伪装。史书记得很清楚,他把公主推下床榻,这还没完,他又冲上去,对着公主高高隆起的肚子,狠狠地用脚踹、用脚踩!

那一刻,什么皇权,什么夫妻情分,都没了。只有最原始的暴力。公主当场流产,大出血,没过多久就在痛苦中死去了。这是一场蓄意谋杀。

消息传到宫里,灵太后那是真疯了。她在葬礼上哭得死去活来,说自己最后悔的就是让公主复婚。这一次,她发誓要让刘辉血债血偿,要把所有涉案人员,包括那两个小三,还有小三的哥哥们,全部处死!

但你猜怎么着?就在这时候,朝廷里的汉族士大夫集团站出来了。

这就引出了这个案子最深刻、也最让人无力的地方:法律与性别的博弈。

以尚书崔纂为首的汉臣们,开始跟灵太后“讲法理”。他们的观点非常犀利,甚至可以说是冷酷。他们不为刘辉洗白杀人事实,但他们在定罪上玩了个逻辑游戏。

门下省认为:刘辉杀公主,这是谋逆!因为公主是皇帝的姑姑,是皇室成员。杀皇室,就是造反,必须碎尸万段。

但崔纂他们引经据典,搬出了儒家经典。他们说:不对!根据“出嫁从夫”的原则,公主嫁给了刘辉,她首先是刘家的人,其次才是皇室的人。刘辉打死老婆,这是家暴致死,是杀妻,不是谋逆。更绝的是关于那个被打掉的胎儿。

崔纂辩护说:这孩子虽然流着皇家的血,但他姓刘,是刘辉的儿子。老子打死儿子,在法律上叫“杀子孙”。按北魏律法,杀子孙罪不致死,顶多判个徒刑!在当时的法律逻辑下,这竟然是站得住脚的。汉臣们拼命维护的,表面上是刘辉,实际上是儒家的父权秩序。他们不能容忍“皇权”凌驾于“父权”和“夫权”之上。如果承认杀公主是谋逆,那就等于承认女人比丈夫尊贵,这就乱了纲常。这场官司打得昏天黑地。

灵太后想杀张容妃、陈慧猛。崔纂又跳出来说:不行!她们只是通奸,罪不至死,顶多剃个光头当奴隶。

灵太后想杀这俩女人的哥哥。崔纂又说:不行!妹妹嫁出去了,就是别人家的人,哥哥管不着,“罪不及家人”。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灵太后毕竟是掌权者,她强行压下了所有反对意见。刘辉畏罪潜逃,那两个小三被严惩。但崔纂这些硬顶的大臣,虽然被停了俸禄、撤了职,却在士大夫圈子里赢得了“刚正不阿”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