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房,怎么生孩子?”湖北一男子,婚后,妻子拒绝和他同房。 男子无奈,找丈母娘从中协调,可妻子依旧拒绝。 男子起诉离婚、索要15万彩礼+5万三金能否如愿?法院判决为何既合法又合情! 2024年2月,28岁的湖北英山小伙吴刚,经熟人介绍认识同县女孩婷婷,当地男多女少,吴刚对这段感情格外上心。 两人属相亲速配,见面三次后,双方家长便商议婚事,吴刚在当地已属大龄青年。 结合英山2024年婚俗(部分乡镇彩礼10-15万),吴刚家东拼西凑,甚至借债5万,筹备婚事。 2024年4月,吴刚给付婷婷家15万彩礼,花费5万购买“三金”,双方正式订婚。 订婚时婷婷提及“性格内向,婚后需适应”,吴刚以为是女孩害羞,未过多深思。 2024年5月,两人办理结婚登记、举办婚礼,吴刚期盼婚后开启正常生活、生儿育女。 可婚礼当晚,婷婷以“身体不适”拒绝同房,吴刚心疼妻子,未强求。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一拒绝成了常态。 婚后第一个月,婷婷总以身体不适、心理有压力为由,坚决拒绝过正常夫妻生活。 吴刚多次主动沟通,婷婷要么沉默,要么躲回娘家,不给任何交流机会。 婚后三个月,两人仍分房而居,无任何亲密接触,吴刚看着同龄人成家生子,越发苦闷着急。 无计可施的吴刚,带着礼品找到丈母娘,说明困境,恳请其劝说婷婷履行妻子义务。 丈母娘十分意外,当即打电话劝说婷婷,甚至批评了她的固执。 可婷婷态度丝毫未松动,还觉得吴刚“不懂体谅”,之后便长期住回娘家,极少回婆家。 2024年5月至2025年8月,两人共同生活不足一个月,名义上是夫妻,实则比陌生人疏远。 看着家里的外债和有名无实的婚姻,吴刚彻底绝望,决定结束这段关系。 2025年9月,吴刚向英山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返还15万彩礼和5万“三金”。 法院受理后,调取转账记录、邻里证言,结合双方陈述核实案件事实。 庭审中,婷婷辩称拒不同房是“心理压力大”,却未提交任何证据,也无法解释长期拒沟通、回娘家的行为。 法院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公正判决。 法官认为,双方虽登记结婚,但未建立夫妻感情、无实质共同生活,婷婷拒履行夫妻义务致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关于返还财物,法院考虑吴刚因彩礼举债、双方无实质共同生活,判决婷婷返还12万彩礼及5万“三金”。 此案尘埃落定,既还吴刚公道,也警醒众人:婚姻不是凑数,彩礼不是敛财工具,夫妻间的包容与尽责,才是婚姻的根基。 信源:湖北男子婚后妻子拒绝同房,丈母娘调解无效引关注。-特约前排观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