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抢得不对,可能涉嫌犯罪】 红包抢得不对,可能涉嫌犯罪。这不是标题党,而是真心警告。 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前两年有一个真实案例,一个镇的副镇长,在微信群里抢红包,想着红包是发给不特定对象的,自己凭本事抢,有啥问题?结果经过调查,这个群里有该镇辖区内的企业负责人,是这个副镇长的管理服务对象,而他抢红包的金额,累积起来有两万多,明显超出情感联络范畴,最后按违纪处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这还算幸运的,一来金额不到3万,没到受贿罪起点;二来也还没有给该企业直接谋取利益——否则,将直接触发“受贿”的刑事犯罪。 之前还有因为抢红包抢得不对,被免职的,被警告的,被处分的,数不胜数——春节期间是高发期,所以公职人员真得上点心。 首先,要注意红包是谁发的,如果发放者是管理服务对象,那就涉嫌定向利益输送。如果单个红包金额较大,存在严重收支失衡,这就不属于正常礼尚往来。 有这两点打底,你说你“不知道,抢着玩儿”就解释不通了。而且不要以为“收了没办事”就能蒙混,只要利益关联特别密切,也不影响后续定罪。 所以,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搞这种“微腐败”。你以为能擦法律的边,其实法律边界比你想得清晰得多。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