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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一女子家里有5个姐妹,父亲患上重病需要子女照顾,当时5姐妹约定好,每个

河南周口,一女子家里有5个姐妹,父亲患上重病需要子女照顾,当时5姐妹约定好,每个人轮流照顾父亲。之前大姐已经照顾父亲4个月,轮到老二想让她照顾,没想到老二却说:重新开始吧,就从老大开始轮。大姐是个老实人,二话没说就把父亲带回家照顾,这次轮到老二了,老二又开始耍无赖,不肯管老人了。老大、三妹都指责老二,没想到老二却委屈了:我家里有事,我花钱照顾父亲不行嘛? 河南民生频道报导了这则新闻。老大跟老三都说,老二就是想要去广州打工,根本就不愿意管老爹的死活。 张女士是家中长姐,底下还有4个妹妹。近些年来,父亲的身体不大好,去检查,还患上了重病。 作为老大,张女士知道,照顾父亲的责任重大。因为母亲去世的早,父亲一个人将他们姐妹五个拉扯大,非常不容易。 张女士就把父亲给接回来照顾,床头床尾的照顾、服侍,这么一照顾就是4个月。 考虑到自己还有其他事情要做,底下还有4个妹妹,张女士心想,也是时候给妹妹们将父亲接回家照顾了。 于是张女士就找到了老二,让她带回去。 没想到老二鬼精的很,她眼睛翻了翻,跟大姐说:“行啊,既然要照顾,那就开始轮流吧,你之前的4个月不算,就从现在重新开始轮流吧。” 听到这话,张女士就明白了,老二就想要讹诈她的这4个月。但是她既然说这话,行吧,那就开始轮流。 于是姐妹5个一商议,每一轮伺候4个月。 大姐接着又服侍自己的父亲4个月,眼看约定的时间到了这下应该交接给到老二了。没想到,老二又开始来花头精了。 老二又说,自己家里有事情,不能亲自照顾。但是她可以出钱,给到姐妹几个,或者就是花钱雇人来照顾。 听到这话,大姐张女士就知道了,这个老二,她就是不肯照顾老爹。一开始就是烟雾弹,现在露出真面目了。 老大跟三妹,甚至还跑到了老二的家里,跟老二直接就开始吵架,并且责骂她,就是个没良心的。 老二听到之后,心里感到非常委屈。这个时候,老二的丈夫也出面给自己的妻子打抱不平:“我们不是不照顾,之前照顾老爹10天,但是没想到有人挑事,老爹接电话之后就开始跟我们吵架。” 不仅如此,老二还说,一直就我们几个在出力的出力、出钱的出钱,为什么老四、老三都不出面了呢? 就这样闹着,没想到三个姐妹说着说着,直接就开始打了起来。老三直接就指着老二骂:“我看你就是想要去广州那边赚钱,压根不想管父亲!” 大姐这个时候也说,“并不是老四、老五不肯照顾老人,也是一开始有点隔阂,现在她俩也已经谈妥了,愿意把老爹带回家里照顾、要么出钱。” 三个姐妹当面也表示,会给老四、老五打电话。但是老四不肯接电话,而老五表示,她愿意出赡养费。 最后,张女士也表示,她作为老大,可以多担待一点,但是还是希望五个姐妹都和和气气的,把老爹照顾好就是当前的义务。 另外,张女士表示,老二也该多多帮忙操心思,其他几个姐妹齐心协力来赡养父亲,这是责任,没有谁可以推卸。大一点的,就多担当些,老四老五愿意出钱,那也可以。 本案释法: 五个姐妹考虑轮流照顾生病的父亲,老四老五认为自己是小的,赡养的责任应该让上面三个姐姐多照顾。这个想法是否可行呢? 根据《民典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于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于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以及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这里的赡养人,指的是所有的成年子女,不论排行、性别或者是父母过去的偏爱程度,法律上也没有说大的必须多养,小的可以少管。 当然,有人有特殊情况可以考虑,诸如经济不好的,可以多出力;收入高的没空的,就可以多出钱。总之,作为亲生的子女,就需要对年老的父母承担赡养、照顾的责任。 五个姐妹,每个人都要出力,不要存在自私的心态,不是谁应该多做,而是要好好安排父亲,要想出最有利于父亲的赡养方案。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