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性自私”vs“掠夺性自私”——从网红现象看社会激励与价值导向 “竞争”是中性的工具,“自私”是中性的驱动力。关键在于社会为其设定的规则、文化与最终导向。不加约束的自由竞争,必然催生“掠夺性自私”;而精心设计的、嵌入共同体伦理的竞争,则可以激励“建设性自私”。 一、网红现象的“自私”两面性 网红经济的本质,是个人利用注意力资源实现财富与影响力的快速变现,其驱动力无疑是强烈的“自利”心。 1. “掠夺性自私”的陷阱: o 内容上:追逐流量,制造对立、贩卖焦虑、传播低俗,以社会撕裂和审美降格为代价换取个人利益。 o 行为上:偷税漏税、虚假宣传、数据造假,破坏市场诚信基础。 o 结果上:加剧社会浮躁,扭曲价值观(如“读书无用,不如当网红”),其成功路径难以复制且不可持续,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赋能。 2. “建设性自私”的升华可能: o 内容上:传播知识(知识科普类)、传承文化(非遗、国风)、助力公益、提供真实有价值的生活或专业技能分享。 o 行为上: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创造优质就业(如带动供应链、培训团队)。 o 结果上:满足了公众的精神文化或实用需求,推动了特定领域(如乡村特产、传统文化)的发展,其成功模式激励他人通过提供真实价值而获益。 二、构建引导“自私”转向“建设”的系统工程 要将普遍的、尤其是青年群体中的“自利”冲动,从“当网红赚快钱”的单一、浮浅路径,导向更广泛、更坚实的“建设性”赛道,需要一场系统性的“新革命”: 1. 重塑“榜样叙事”与“成功标尺”: o 媒体与教育体系应大力塑造并宣传“创造者榜样”:不仅包括科学家、企业家,也包括顶尖的工程师、乡村振兴带头人、卓越的产业工人、优秀的文化工作者。他们的故事应清晰展现:通过长期主义、专业主义解决真实问题,能获得巨大的社会尊重与物质回报。 o 重新定义“成功”,将其从“财富与流量”的单一维度,拓展到“专业成就、社会贡献、个人幸福与家庭和谐”的多维平衡。 2. 设计“激励相容”的制度环境: o 对“建设性自私”进行强力激励: 财税金融:对硬科技研发、制造业升级、基础研究等领域的企业与个人,给予更实质的税收减免、融资便利与荣誉奖励。 收入分配:改革分配制度,确保劳动收入、创新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占更高比重,让“造火箭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成为历史。 o 对“掠夺性自私”进行精准约束: 规范网红经济:完善法律法规,对直播带货、内容创作建立更严格的诚信审核、税务监管和价值导向约束,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 遏制投机套利:坚定不移地坚持“房住不炒”,打击金融空转,让资本和人才从虚拟经济回流实体经济。 3. 提供多元、公平的“出路基础设施”(机会层面): o 确保在“赚快钱”的网红路径之外,存在大量可见、可行、可期待的上升通道。这需要: 教育公平: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让寒门子弟坚信“通过教育改变命运”是可靠路径。 产业振兴:发展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创造大量高附加值、有尊严的岗位。 基层舞台:在乡村振兴、社区治理中,为年轻人设计出能干事、有回报、受尊重的角色与事业空间。 结论:“网红多是自私”现象,正是“出路叙事”狭窄、激励短期化、价值观浮夸化的结果。要通过教育重塑价值观、制度重塑激励体系、发展重塑机会结构,将亿万人“为自己”的奋斗热情,从“流量内卷”和“投机博弈”的狭窄赛道中解放出来,引导至科技创新、实业报国、文化创造、社会治理等广阔天地。 当“建设性自私”战胜“掠夺性自私”,个人的奋斗便与民族的复兴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