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一企业被罚6.9万 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有力震慑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坚决防范遏制非法违法行为,省应急厅公布第二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查处的典型执法案例。其中包括滨州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案 2025年12月23日,省应急厅会同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滨州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在一闲置厂房内存放大量甲醇、四氢呋喃等危险化学品原料。执法人员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第一时间将现场危险化学品转运到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的专用仓库内。 企业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结合该企业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数量和种类较多的事实,对该企业作出6.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