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2年前,男子捡到一部苹果手机,刷机后送外甥女了,不料,2年后,失主在官网发现手机被激活,立即报警,民警跨省找到手机,经调解,男子赔偿失主8500元,而这8500的赔偿包含3个部分,让人有点意外。网友:这钱都够买一个新的了! 事情起因特别简单:2023年10月,女生小刘购物时不慎弄丢苹果手机,当时她正忙着备考,手机里还有未备份的准考证、重要资料,急得手心冒汗,报警后也只能暂时搁置,这一悬心就是两年。 直到2024年8月,小刘抱着试试的心态登官网,竟发现丢失的手机被激活了!顺着这条线索,警方耗时半年多,终于在2026年2月找到了手机使用者——捡手机男子的外甥女。 原来当年手机是一名修路工人捡到的,看到是苹果手机,心里一贪,直接刷机解锁当礼物送了人,压根没觉得这是犯法,直到民警上门,才慌得手足无措。 最终调解赔偿8500元,明细一公开,争议直接拉满: 6000元手机本金+2000元资料损失+500元寻机费用,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全是小刘的实际损失。 网友们的看法,简直说出了大家的心里话: ✅心疼捡手机男子的: “又不是偷的抢的,就是捡的,赔8500都能买台全新的了,也太亏了吧!” “以后谁还敢捡手机?万一被讹上,直接扔路边算了!” “都过去两年了,失主早该换新机了,这赔偿纯属狮子大开口!” ✅力挺失主小刘的: “一点不冤!捡东西不还本来就缺德,还私自刷机毁人资料,换谁都得要赔偿!” “两年的精神焦虑、来回跑着找手机的花费,还有 irreplaceable 的资料,8500真不多!” “别拿捡来当借口,法律都规定了拾得遗失物必须归还,这是常识!” 作为旁观者,我真的想说句公道话: 一开始我也觉得8500赔偿偏高,可细想之后,完全合情合理! 首先,别再抱着“捡到就是赚到”的老观念了!《民法典》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必须返还权利人,私自刷机、赠送他人,属于无权处分,手机价值6000元,拒不归还甚至可能构成侵占罪,男子没被追责,只是赔钱,已经是万幸。 其次,现在的手机早就不是单纯的通讯工具!里面的个人资料、备考信息、隐私回忆,根本没法用金钱折旧衡量,刷机等于直接销毁了别人的重要资产,这2000元资料补偿,一点都不夸张。 最后,失主这两年的提心吊胆、配合警方调查的奔波,500元寻机开销,都是实打实的付出。 说白了,这8500元赔的不是手机,是法律底线+道德良知。 贪小便宜吃大亏,这句话永远不过时。本来捡到手机上交派出所,几分钟的事,既心安又不担责,非要心存侥幸,最后倒贴几千块,还落个坏名声,到底图啥? 老话讲拾金不昧,从来不是道德绑架,而是保护自己、尊重他人的最好方式。 最后问问大家:你觉得捡手机赔8500元,到底合理吗?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