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通报真的太揪心了,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村民燃放烟花不当,引燃附近烟花爆竹经营部,引发爆燃 ,多人死亡、2人轻微灼伤。本来是开开心心过大年,却变成了悲剧,多条生命没了,背后就是好几个破碎的家庭。 烟花爆竹再热闹,安全永远是第一位。一点疏忽、一点侥幸,就能酿成大祸,尤其是靠近存放点、经营点,风险会被无限放大。 有人说车出事故,是不是得禁止,来为鞭炮狡辩。有网友提出一个问题:把车禁止了,你用什么替代,你告诉我个替代品,让你方便出行的。但是能体现年味的东西很多,不是只有烟花鞭炮,如果年味,只能用烟花爆竹来体现,可以不禁止,关键是替代品很多,都能体现年味,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