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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四川邻水,男子和女子在社交软件认识,第2天见面,第3天见了女子母亲,

吃相太难看!四川邻水,男子和女子在社交软件认识,第2天见面,第3天见了女子母亲,半个月后送女子一条4687元的金项链,一枚2243元的金戒指,之后,男子陆续给女子转账3万多,可没想到,男子到外地上班后,仅5个月,女子提出分手,还把他拉黑。男子一看复合无望,将女子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赠与金饰和3万余元,法院判决结果令人万万没想到。 2022年春节前夕,28岁的杨某在家闲来无聊,在交友软件上和一女子闲聊。两人越聊越对彼此好奇,次日便迫不及待地见了面。 杨某一见到那个女孩,便动了心,这个女孩范某25岁,年轻漂亮,他有了进一步发展的打算。 才认识第三天,杨某就满怀期待的带着礼物登门拜访范某的母亲,尽力表现自己,希望能得到认可。 当天晚上,他还带着范某自驾游,俨然一副热恋中的模样。 杨某处于乍见之欢的暧昧气氛中,为了给对方留个好印象,他更是出手阔绰。 同年2月8日,他送给范某一条价值4687元的金项链,说是纪念两人确定恋爱关系; 情人节当天,又送了范某一枚2243元的金戒指,表达自己满满的爱意。 可好景不长,杨某因工作调动去了外地,两人开始异地恋。 虽然他通过微信频繁转账,29笔共计30508元,其中还有520元、188元这种带着特殊寓意的“爱情红包”,但距离还是让感情慢慢变淡。 仅仅过了五个多月,范某就提出了分手,并绝情的拉黑了杨某。 杨某虽然失落,但也只能接受现实。 直到2023年12月,两人偶然恢复联系,但范某依然没有复合的意思。 杨某一看范某一直和自己若即若离的,时间一久,他也灰心丧气了,一想到自己之前付出了那么多,钱和金子总得要回来点吧? 于是,他一纸诉状将范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和金饰。 换个角度来说,这桩案子反映出当下一种略显扭曲的恋爱消费观。 杨某和范某从相识到带见家长、自驾游,满打满算也就几天时间。 这种速食爱情本就缺乏根基,杨某却在短短半年内砸下数万元,这种“透支式”的付出,其实是在给未来的崩塌埋伏笔。 首先,感情不该被物化,范某在没有固定工作的情况下,理所当然地接受对方超出常规的供养,这种心态本身就让感情天平发生了倾斜。 虽然她在恋爱中也付出了情绪价值,但金饰、几万块的转账对于一个工薪族来说,那是实打实的血汗钱。分手后拒不归还,于情于理都显得有些吃相难看。 其次,成年人的付出要懂得“量力而行”。 很多男孩子在恋爱初期容易头脑发热,觉得花钱越多越能证明真心,甚至恨不得把工资卡都上交。 这种“博弈式”的讨好,往往换不来长久的尊重。 当恋爱变成了一种高风险投资,一旦失败,曾经的甜蜜就会瞬间变成法庭上的算计,这种反差不仅伤钱,更伤人心。 虽然这笔钱不全算彩礼,但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参考了恋爱时间长短、财物价值大小以及双方的承受能力,来划分返还金额。 本案的核心法律支撑点在于对《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及彩礼司法解释的延伸理解。 简单来说,法律并不保护所有的“恋爱冲动的赠与”。像520、1314这种带有特殊示爱含义的小额转账,通常被视为一般赠与,送了就送了,分手后很难要回来。 但剩下的29800元转账,还有金项链、金戒指,虽然杨某说是自愿的,也没证据说是为了结婚才送,可他俩恋爱时间短,也没一起生活,杨某给范某花的钱确实太多。 法院考虑到,杨某给范某转的钱,普通上班族可负担不起,也超过了正常恋爱送东西的限度,不过范某在恋爱里也付出了感情。 最终,法院判决:范某还给杨某2万块钱。 判决返还2万元,其实是给双方都留了面子。法院并没有让女方“净身出户”,是考虑到了她的情感投入;也没有让男方“自认倒霉”,是保护了劳动所得。 最后想说,谈恋爱得交心,慢慢了解对方,欲速则不达,也别急着交出所有的底牌。好的关系是并驾齐驱,势均力敌,而不是一方供养另一方,或者一味讨好另一方,这样最终会打破两人之间的平衡,爱情也会难以为继。 对此你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