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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立刚对老胡的第三波反击来了。 ​首先项立刚针对老胡所说的“中国学法律的人早年去

项立刚对老胡的第三波反击来了。 ​首先项立刚针对老胡所说的“中国学法律的人早年去西方留学,对中国的法律进步是正面积极的过程,所进行的研究合作更多是平等互利的”进行了反驳。 老胡这人吧,混江湖这么多年,说话向来滴水不漏,但这次真被项立刚抓住了命门。你看项立刚这波反击,直接把问题上升到了“大争之世”的高度,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老胡啊老胡,你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这年头西方国家都在对中国卡脖子、搞封锁,唯独在法律交流这件事上这么“大方”,你以为是人家发善心? 项立刚这点说得确实扎心。美国现在对中国留学生学个物理、学个工程都防贼似的,签证说拒就拒,实验室说禁就禁。可偏偏法律、社科这些领域,不仅不卡,还掏钱请你来学,请你去交流。这就怪了,难道美国人改行做慈善了?项立刚的意思很直白:人家觉得这些领域的交流,渗透的是价值观,影响的是脑子,对他们不仅没坏处,还有长远的好处。 项立刚这角度虽然听着刺耳,但不是完全没道理。他举的那个例子特别有杀伤力:中国可以花钱请非洲、东南亚的法官来培训,那美国国会能掏钱请中国法律专家去给他们的议员讲讲法、立立规吗?想都别想,真要有人敢这么干,第二天就被骂成“外国代理人”了。这就是现实,国际交流这事,从来不是请客吃饭,背后全是利益和话语权的博弈。 老胡说的“平等互利”,放在十几年前可能还说得通,那时候咱们确实抱着学习的态度去引进、去吸收。但今时不同往日,咱们自己这套法律体系运行得挺好,社会治理有中国特色。项立刚质问得好:如果中外法律交流真的只是纯粹的学术研讨,那为什么国内这些年冒出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论调?比如废死、比如卖淫合法化、比如过度强调罪犯权利而忽略受害者感受。这些东西是哪来的?根儿上找,多少都带着点“进口货”的影子。 项立刚这次不是单纯抬杠,他戳破了一层窗户纸:在法律这种关乎社会根基的领域,压根就不存在什么纯粹“平等互利”的学术交流,只有强势文化向弱势文化的输出。咱们得认清楚,今天中国的强大,根子上是靠自己的韧劲和实干闯出来的,不是谁“恩赐”的,更不是靠几个海归精英启蒙出来的。 当然,项立刚这嗓门是大了点,但这场争论的价值就在于,他把一个原本大家心照不宣的问题摆到了台面上:对外开放的国门不能关,但脑子里的“边防”是不是也该加强点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