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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朱某与张某本是合法夫妻,然而朱某却意外发现张某和苏某有不正当关系,张某

海南乐东,朱某与张某本是合法夫妻,然而朱某却意外发现张某和苏某有不正当关系,张某在未获朱某同意的情况下,多次给苏某转账,累计达13万余元。朱某为维护自身权益,起诉苏某要求返还全部赠与财产。案件受理后,就苏某是否知晓张某已婚、转账是否全为赠与、财产返还细节等,联系苏某核实情况,苏某承认知晓张某已婚,愿返还财产但经济有限,希望分期。 朱某和张某是夫妻,朱某每天操持着家务,照顾着一家老小的生活起居,张某则在外努力工作,为家庭的未来打拼,他们就像无数普通夫妻一样,在柴米油盐中相互扶持,共同构建着属于他们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朱某在查看张某的手机时,发现了让他震惊不已的事情——张某竟然和苏某有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这个发现瞬间将朱某原本平静的生活炸得粉碎,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心一意对待的丈夫,竟然会做出这样背叛家庭的事情。 但更让朱某愤怒的是,从2022年底开始,张某就像着了魔一样,背着她在外面一次又一次地给苏某转账。 那些钱,可是他们夫妻多年来辛苦积攒下来的,是家庭的共同财产,朱某粗略地算了一下,张某给苏某转账的累计金额竟然高达13万余元。 朱某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她不能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钱被丈夫拿去送给别的女人,于是,她提起诉讼,要求苏某返还张某赠与的全部财产。 案件受理后,发现有2个核心争议点需要解决。 1,苏某是否知晓张某已经结婚? 如果苏某明知张某有家庭,还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接受转账,那么她的行为在道德和法律上都将受到更严厉的谴责。 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朱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苏某,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规定。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张某单方赠与,属无权处分,赠与行为部分无效。 2,如果苏某需要返还财产,那么返还的金额、方式以及期限该如何确定?这些都是需要仔细调查和权衡的问题。 苏某明知张某已婚,仍接受赠与,非善意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受让人若非善意或以不合理低价受让,应返还财产。 苏某虽愿分期还,但不影响其全额返还的法律责任,只是执行方式可协商。 为了查明真相,联系上了苏某。苏某在电话里承认,她确实知道张某已经结婚。 当问她为什么要接受张某的转账时,苏某支支吾吾地说,一开始她并没有想过要破坏张某的家庭,只是觉得张某对自己好,就稀里糊涂地接受了他的转账。 后来她也想过拒绝,但张某总是苦苦哀求,她心一软就继续接受了,现在她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也愿意返还财产,但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者,经济条件有限,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希望能分期返还。 将苏某的情况告知了朱某,并耐心地做朱某的思想工作,告诉朱某,虽然苏某的行为不道德,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她也有一定的还款意愿,而且分期还款的方式也能减轻苏某的经济压力,更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解决。 朱某一开始并不愿意接受分期还款的方案,她觉得苏某应该一次性把钱还给她,以解她心头之恨。 但经过多次劝说,朱某也逐渐冷静下来,她意识到,与其一直纠缠下去,不如尽快解决问题,让生活回到正轨。 最终,在调解下,朱某和苏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协议明确了苏某分期返还财产的具体事项,包括每期还款的金额、还款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 在婚姻关系中,忠诚和责任是维系夫妻感情的基础,一旦一方背叛了婚姻,不仅会伤害到另一方的感情,还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而对于第三者来说,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尤其是明知对方有家庭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不仅在道德上会受到谴责,在法律上也可能会面临财产返还的风险。 对此,你怎么看呢?一起评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