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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

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十四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判真凶无罪当庭释放。 1997年8月13日的那个午夜,台北的空气闷热得让人透不过气,在空军监狱的刑场上,21岁的江国庆做了一个极其反常的动作:他拒绝了那一顿通常被视为某种“宽恕仪式”的断头饭。 面对摆在面前的卤味和高粱酒,这个年轻的士兵眼神里没有恐惧,只有一种令人背脊发凉的恨意,他抓起笔,在那张原本用来交代后事的纸上,并没有写对父母的歉意,而是咬牙切齿地刻下了18个名字。 他对监刑官留下了最后一句预言:“人不是我杀的,我是被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枪声响起,子弹穿过胸膛,那个年代的人们大概以为. 这不过是死刑犯临终前无力的呓语,谁也没想到,这张带血的“借条”历史竟然花了整整14年,连本带利地讨了回来。 1996年9月,才能看清这张借条是怎么签下的,空军作战司令部福利站的厕所旁,一名5岁女童的尸体被发现,肠子外露,窒息身亡,在那个军队形象至上的年代,这不仅是命案,更是公关危机,高层要的是“交代”而不是真相。 于是,即将退伍、仅仅因为测谎未过的江国庆,成了那个被选中的填空题答案,接下来的37小时,是人类尊严被彻底碾碎的过程,在这个名为“反情报队”实为私设公堂的审讯室里,没有律师,只有强光、电击棒和冰块。 办案人员甚至逼迫江国庆反复观看女童尸体的录像,剥夺他的睡眠,在精神防线彻底崩塌后,江国庆终于按照对方的剧本,写下了一份“细节模糊”的自白书,为了让证据链看起来闭环,办案人员甚至捏造了卫生纸上同时检出女童血迹与江国庆体液的鉴定结果。 这是一场先射箭再画靶的荒诞剧,最令人窒息的时刻其实发生在1997年5月,也就是江国庆被枪决前的三个月,另一个士兵许荣洲因另案被捕,他在审讯中主动承认:“那个小女孩是我杀的”。 许荣洲甚至供述了只有真凶才知道的隐秘细节:现场是如何布置的,血迹喷溅的高度在哪里,这本是江国庆唯一的生门,但对于当时的军方高层来说,承认许荣洲是凶手,就等于承认之前的功劳簿全是伪造的,承认自己对江国庆实施了酷刑。 于是,为了维护那个摇摇欲坠的“破案战果”这套官僚系统极其冷血地将许荣洲的真话定义为“精神异常”,亲手堵死了江国庆的活路,随后的复审完全是走过场,原班人马的法官,无视国防部复议指出的“证据不足”维持了死刑判决。 江国庆的生命,成了权力祭坛上的牺牲品,枪决之后,复仇的火焰并没有熄灭,而是转移到了一个叫做江支安的男人身上,江国庆的父亲,在随后漫长的十几年里,江家的客厅里没有温馨的全家福,墙壁上贴满了一张张写着“狗官”的名单。 那是江父对他儿子遗嘱的实体化执行,这位父亲拖着病体,在这场不对等的战争中几乎耗尽了所有,他不懂复杂的法律术语,只会用最原始的方式:递状子、找议员、在立法院门口下跪,他在和这套庞大而冰冷的军法系统搏命。 直到2010年,转机才姗姗来迟,监察院的调查证实了当年的办案违法,刑事局利用最新的DNA技术,排除了江国庆,锁定了当年的那个“疯子”许荣洲,现场窗框上那枚沉睡了14年的掌纹,终于开口说话了。 但命运在这个节点开了一个最残忍的玩笑,就在真相即将大白的前夕,江支安因积劳成疾,在2010年病逝,他赢了这场战争,却没能活着看到那张无罪判决书。 2011年,军事法院再审判决江国庆无罪,国家赔偿了江家1亿318万新台币,这笔钱看起来是天价,但在迟到的正义面前,它苍白得像一张废纸,你以为故事到这里就是“沉冤昭雪、恶人伏法”的结局了吗,现实比小说更魔幻。 许荣洲随后被捕,但在进入普通法院审理后,当年军方种下的恶果开始反噬,由于许荣洲的供词前后矛盾,且同样带有当年被刑求的痕迹,法官无法采信,更荒谬的是,那根沾有许荣洲掌纹的关键木条,竟然在多年的档案流转中“遗失”了。 2013年到2014年间,基于“疑罪从无”的普世法理,法院最终判决许荣洲无罪释放,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逻辑黑洞:江国庆无罪,许荣洲也无罪,在法律层面,那个残忍杀害5岁女童的凶手“消失”了。 两个被卷入的士兵,一个成了冢中枯骨,一个领走了159万的冤狱赔偿,而那些在1996年急于立功、不仅杀错了人还放过了真凶的军官们,比如当年的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等人,虽然被求偿,却没有任何一人承担刑事责任。 江国庆临死前的诅咒,最终以一种极其惨烈的方式应验了,他用自己的血,冲垮了台湾存在几十年的军法审判体系,正是因为这个案子,2013年台湾推动了军法改革,将在承平时期的军人审判权移交给了普通司法系统。信息来源:台15年前江国庆案沉冤得雪 江母感伤迟来的正义——2011年09月13日 13:59来源:中国台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