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年仅23岁的“女流氓”翟曼霞被带到了刑场,而当法警举起步枪准备开枪之际,翟曼霞突然冲天大喊,“我到底有什么罪?我真的就这么该死吗?”砰!随着一声枪响,女子倒在血泊中永远的闭上了双眼。 那声呐喊,在空旷的刑场上显得格外刺耳,也格外悲凉。她被定性为“流氓罪”,起因不过是她爱穿鲜艳的衣服,爱烫时髦的发型,在公共场合和异性说笑,甚至拒绝了父母为她安排的婚事,坚持要自己选择伴侣。在那个思想还被禁锢的年代,这些行为被视作“伤风败俗”,是必须被铲除的“毒草”。可她至死都不明白,追求美,追求自由,怎么就成了十恶不赦的死罪。 她的家庭条件并不差,父亲是位老教师,母亲是医院护士,按理说,她本该安安稳稳地过完一生。可偏偏她骨子里就有股不服输的劲儿,什么都想试试,什么都想去闯。 她偷偷跑去县城的电影院看了《庐山恋》,回来后就学着电影里的样子,穿起了喇叭裤,烫起了波浪卷。走在街上,回头率极高,有人羡慕,也有人指指点点。她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觉得这才是年轻人该有的样子。 悲剧的种子,是在一次舞会上埋下的。那晚,她和一个男青年跳了支交谊舞,被巡逻的民警抓了个正着。在那个年代,男女在公开场合搂搂抱抱,就是“流氓行为”。审讯室里,她倔强地昂着头,一言不发,这更激怒了办案人员。他们翻遍了她的私人物品,在她日记本里看到了一些对爱情的憧憬和对未来的规划,这被当成了“思想腐化”的铁证。 罪名越定越重,从“流氓”到“流氓集团主犯”,她被关进了看守所。在冰冷的铁窗后,她才真正感到了恐惧。她给父母写信,信里没有哭诉,只问了一句:“爸,妈,我错了吗?”父母的回信只有四个字:“认罪伏法。”她拿着信,哭了整整一夜。她不明白,从小到大父母教的诚实、善良,怎么到了社会上就变成了错的。 死刑宣判那天,她穿着母亲亲手缝制的棉袄,平静地听完判决。可当她被押赴刑场时,看到路边围观的人群,看到那些熟悉的乡亲脸上麻木的表情,她心中的不甘达到了顶点。她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想起了无数和她一样的年轻人,在那个荒谬的年代里无声无息地死去。她要用尽最后的力气,发出灵魂的拷问。 枪声响了,一朵年轻的生命就此凋零。她的死,在当时并未引起太大的波澜,很快就淹没在时代的洪流中。直到多年后,当人们回望那段历史,才惊觉当年的荒诞与残酷。“流氓罪”这个早已被废除的罪名背后,是多少无辜生命的叹息。翟曼霞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她是那个特殊年代的缩影,是人性被压抑后的绝望呐喊。 如今,我们生活在可以自由穿衣、自由恋爱的社会里,很难想象当年的翟曼霞经历了怎样的煎熬。她的悲剧提醒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让偏见和恐惧蒙蔽了双眼,更不能让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生命是宝贵的,每一个追求美好和自由的灵魂,都值得被尊重。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