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张身份证拿出来,照片上的人,已经不在了。 这才是最让人恍惚的一瞬间。 然后你得去派出所,办一件听起来特别冰冷的事:销户。 户口本上,那个名字会被划掉,印上一个“故”字。 但手里这张卡呢? 有人天真地问,人没了,身份证不就自动作废了吗?怎么可能还留着? 嗨。 这就是书本和现实的区别。 过来人会告诉你一个“秘密”: 去办手续的时候,就跟民警说,身份证找不到了,遗失了。 你以为人家会追查吗?不会的。 人家只会点点头,按“遗失”处理。 人都不在了,一张塑料卡片是真是假,是丢是留,还那么重要吗? 这其实是规则之下,最后一点心照不宣的温柔。 因为他们知道,对家人来说,那已经不是一张“证件”了。 那是念想。 是还能揣在钱包里,感觉这个人还没走远的东西。 一张小卡片,登记的是一个人在册的一生。 可人是热的啊。 人走了,关系断了,但感情还在。 所以你看,很多规矩是死的,但人情是活的。 那个“遗失”的借口,其实是给活着的人,一个安放思念的出口。 留着吧,就当是,他换了一种方式,还在这世界上留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