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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港口经营权的劫夺或已箭在弦上 当地时间1月29日晚,巴拿马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长

对港口经营权的劫夺或已箭在弦上 当地时间1月29日晚,巴拿马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长江和记实业公司(以下简称“长和”)旗下的巴拿马港口公司(以下简称“港口公司”),所持有的巴拿马运河两岸港口特许经营权合约无效。 大多提到巴拿马的司法程序还没有走完,港口公司并未收到正式通知,后续可要求巴最高法院作出澄清,若澄清不成,则再推动国际投资仲裁,仿佛还有很长一段流程可以走。 但我个人认为,港口公司经营权被劫夺的速度可能会很快。 港口公司在第一时间发表声明,指责巴方“有违诚信与背弃合约精神,令人不齿”。我国外交部则在1月30日和2月2日先后两次表示“坚决维护中方企业正当合法权益。” 因为巴拿马方面早已在准备后续动作了。早在去年7月,巴拿马总统穆利诺就表示,如果法院宣布与港口公司的合同无效,可能会安排“公私合营企业”接管港口。 本次宣判后,穆利诺又在一通冠冕堂皇地“尊重司法”表态之后,提出在法院裁决执行以前,巴拿马海事局将与港口公司“合作”,确保港口继续运营;而且挑明找好了下家——一旦特许权正式终止,丹麦物流公司马士基将接管港口运营,直到新特许权完成招标和授予工作。巴拿马海事局旋即确认正安排接管事宜。 与此同时,还有当地消息人士透露,巴拿马政府正在权衡是否应由巴拿马运河管理局直接出面暂时管理这些港口,以备新招标。总之,无论根据哪种设计,在长和启动国际投资仲裁之时,港口经营权很可能已不在手上。 综观巴拿马当局的整套设计,可以说给自己留好了条条后路:特许经营权是最高法院判没的,可以推脱“司法独立”;港口经营权的取代可以说是马士基积极要约的,完全是“市场安排”;未来的竞标对中企是不排斥的,去年11月还有两个新港口招标,巴拿马运河管理局还点明“中方有意”。加减乘除一通,努力让自己避免卷入与美国的正面冲突,也减少中方反制报复的理由。 《水浒传》里晁盖死后,宋江瞬间将山寨职责安排得井井有条,金圣叹曾叹曰“岂是临时猝办之言”,深感宋江“权诈”。巴拿马政府这一通安排,明明白白,有头有尾,也甚合“权诈”之道。 对此,我们要有最坏的思想准备。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江宇舟 国际政经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