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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纳入价格公示监管的制度创新与治理效能 ——以《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

互联网医院纳入价格公示监管的制度创新与治理效能 ——以《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中心的分析 近日,五部门联合发布《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将互联网医院全面纳入价格公示与监管体系,构建起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价格治理框架。本文阐释新规的出台背景、核心条款与逻辑价值,剖析实施难点并提出优化路径,为规范线上医疗价格秩序、提升治理效能提供参考。 一、引言 伴随数字技术深度赋能,互联网医院已成为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线上问诊、电子处方、药品配送等服务在便利群众就医的同时,价格管理长期存在规范缺失、监管滞后问题。部分平台收费模糊、隐形消费、标价滞后,既损害患者权益,也制约行业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五部门联合出台《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互联网医院纳入统一监管,标志着我国医疗价格监管正式步入数字化、一体化新阶段。 二、政策背景与现实必要性 (一)填补新业态监管空白 互联网医院突破实体机构时空边界,服务与收费模式更加多元。原有价格公示规则以线下为主,对线上服务拆分、打包收费等缺乏约束,形成明显监管盲区。 (二)保障患者核心权益 医疗领域信息不对称突出,线上场景进一步扩大患者知情劣势。患者难以提前全面知晓项目、计价与药品价格,易引发费用纠纷。强化价格公示是保障患者知情权、选择权的基础性制度。 (三)支撑三医联动改革 随着医保逐步覆盖互联网诊疗,价格透明成为医保基金安全、合理控费的关键前提。统一线上线下公示规则,有利于推动服务同质同价,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三、核心条款与监管要点 (一)适用范围全域覆盖 《规定》明确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医疗机构范畴,其医疗服务、药品及耗材销售均须执行价格公示,实现监管无死角。 (二)公示形式标准化 要求在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公示主要项目、药品与耗材价格,支付页面一次性展示全部收费,杜绝隐形加价。依托实体机构的互联网医院须清晰标示服务主体与价格。 (三)公示内容要素化 医疗服务、药品、高值耗材均需完整公示关键信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须明确价格管理形式,确保信息真实可核验。 (四)禁止行为刚性化 严禁价外加价、虚假标价、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平台须公示投诉举报渠道,违规将依法追责,压实主体责任。 (五)协同治理延伸化 医疗机构对平台第三方经营者负有明码标价督促责任,清晰区分自营与第三方服务,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 四、制度创新与治理效能 (一)监管范式升级 新规突破传统线下监管边界,建立数字化场景价格公示标准,实现全品类、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医疗价格监管走向精细化、数字化。 (二)权益保障做实 通过“集中公示+定向告知”机制,显著降低患者信息成本,减少模糊收费与消费纠纷,切实提升就医满意度与安全感。 (三)行业规范强化 统一规则倒逼平台完善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推动互联网医疗从无序扩张转向合规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四)治理能力提升 市场监管、卫健、医保等多部门联动协同,在规则制定、监督执法上形成合力,大幅提升跨领域监管权威性与执行效率。 五、实施难点与优化路径 (一)主要难点 不同类型互联网医院公示责任界定不够细化;药品耗材价格动态调整频繁,实时更新难度大;第三方服务、配送费等组合收费易出现标示不规范;跨区域运营与属地监管、执法协同机制尚不清晰。 (二)优化路径 细化分类监管指引,明确不同平台公示标准、更新时限与第三方区分要求;推动价格系统与医保、药监数据对接,实现自动公示与动态预警;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曝光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果;引导线上线下同质同价,规范定价标准;加强政策培训,提升平台合规管理能力,从源头规范价格行为。 六、结论与展望 《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互联网医院纳入价格监管,是回应民生需求、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其构建的全域覆盖、权责清晰的价格治理体系,将有效规范线上收费、保护患者权益,促进互联网医疗高质量发展。 建议在正式出台前进一步细化操作标准,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运用数字化技术提升动态监管水平。未来持续跟踪实施效果,不断优化规则,让价格透明成为互联网医疗的基本底色,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与信任度。